因應巴威颱風航港局將於海警發布前30小時啟動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管制。圖/航港局提供
巴威颱風最快周四發海警,航港局提前啟動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管制機制,呼籲航經台灣周邊海域的各類船舶及早遠離危險海域避風,針對未依指示撤離的違規商船將依法嚴格處置,外籍商船將依商港法裁處禁止進港,本國籍商船則將依法實施安全營運與防止汙染管理制度(NSM),以維護海域航行安全。
航港局啟動預警機制,為全力於颱風影響前淨空近岸海域,透過航行警告電傳(NAVTEX)、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訊文及船舶交通服務中心(VTS)以特高頻無線電(VHF)等多元管道,持續發布防災告警,籲請警戒區內船舶及早駛離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避風。
航港局表示,若於海警發布前12小時仍滯留警戒區內,且非屬公務或救援等船舶,將通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執行勸離及必要驅離作業。
航港局強調,今年4月已修法明定,外籍船舶於颱風海域管制期間,經海巡署執行二次勸(驅)離後,仍無正當理由滯留或錨泊於管制海域內者,將認定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依法裁處禁止進港。而本國籍船舶如未配合勸離或必要驅離措施,航港局將依法實施安全營運與防止汙染管理制度(NSM),以督促業者落實船舶安全管理責任,確保颱風期間海上航行安全。
2026/07/07 09:1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1150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