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除毛下體突被含住氣炸告性侵,上訴二審除毛師均獲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男子阿瑋2024年在西屯某美容工作室進行私密處除毛時,被男除毛師以拍作品照為由套弄令其勃起,隨後不顧他反對,強行壓制他的雙手並強行口交直到射精。案經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阿瑋指訴存在重大瑕疵,一、二審均判男除毛師無罪。
判決書指出,阿瑋2024年1月在該美容工作室除毛,事後控訴除毛師意圖不軌,拍攝他生殖器勃起照外,還用一隻手壓制住他兩隻手,隨後對著他的下體上下套,他驚嚇地掙扎並呼喊「我不喜歡男生」,可對方不依不饒,強行低頭含住,讓他事後天天活在陰影中。
然而,法官發現阿瑋的供詞反覆且有破綻,對於自己有沒有同意拍照,及何時射精,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講的都不一樣。法院當庭勘驗案發時的畫面,發現兩人過程中對話平和、互有往來,阿瑋不僅沒有拒絕之意,還有自己用雙手撐床、坐在床邊調整姿勢方便除毛師拍攝的情形。
法官檢視兩人的Instagram對話紀錄,除毛師傳訊「因為不是說要拍朝天?」阿瑋回覆「但也不能變成弄出來呀…」顯見他一開始便知要拍攝。當阿瑋表示「你還壓著我不放過我,用嘴巴吃。」除毛師回「你也沒有用力推我,有點放任我這樣。」阿偉回「你有喜歡強姦的情節癖好喔?」
一審法官認為,除毛師是在阿瑋的配合下進行拍照與套弄,口交過程中阿瑋即將射精並喊出「不行」時,他就立刻停止動作,主觀上有強制的犯意,判無罪。
檢察官不服,以「男客事後身心重創就醫、母親證稱崩潰」為由提起上訴,可仍遭台中高分院駁回,認為被害人指訴存在重大瑕疵,且事後的情緒反應,本來就不能作為認定強制性交犯罪的補強證據。全案仍可上訴。
2026/07/06 12:0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600213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