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寄存證信函逼奉養人瑞母 長子哭窮狀告3手足卻全盤皆輸

寄存證信函逼奉養人瑞母,長子哭窮狀告3手足,但是卻全盤皆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破百歲的人瑞老母親,本該安享晚年天倫之樂,不料,膝下子女卻為了每個月區區數千元的扶養費徹底撕破臉、鬧上法院。長子指控弟妹們對老母不聞不問,甚至從前(2024)年起就集體「斷供」,憤而提告索討扶養費。不過,弟妹們在庭上火力全開反擊,痛批長子長年在家根本是「啃老族」,多年來全靠他們開店賺錢辛苦奉養父母。

判決指出,長子主張,老母親如今已年過百歲,安養照顧的開銷龐大。然而2名手足過去每個月竟然只各給3000元「敷衍了事」。更誇張的是,弟妹還假借已故大姐留下的房產當藉口,試圖逃避奉養責任,自2024年6月起便不再給付分文;至於早已嫁出門的小妹,更是從未拿過半毛錢。

長子指控,多年來老母親都是由他和大姐共同照顧,如今大姐過世、自己也積蓄用盡且身心俱疲,再也無力獨自承擔。他曾寄出郵局存證信函給3名手足,希望大家能共同分擔,但他們依舊置之不理。無可奈何之下,他才憤而提起訴訟,要求3人每月各給付5000元扶養費,並追討過去一年半未付的17萬餘元。

面對長兄的嚴厲指控,做生意的弟妹們齊聚法庭,當著法官的面掀開家族醜聞。二哥當庭大吐苦水,強調自己「養了媽媽五十幾年,連房子都是我買的!」他更直指是長兄把媽媽強行帶走後才藉故提告,並透露已故的父親生前每個月都會到他店裡拿錢2、3次,每次2、3萬,他一個月至少拿出3萬元奉養,根本沒有不孝。

三哥也反擊他從24歲就開始養家,而長兄長年待在家裡,是不折不扣的「啃老族」!「媽媽可以搬回來跟我們住!」但是要求長兄必須共同分擔2萬3000元的房屋租金,以及每人每月1萬元的扶養開銷。至於小妹則表示,嫁出門後經濟狀況並不好,但過年過節該包的紅包、該買的補品從沒少過,絕對不是對母親不理不睬。

法官在審理後指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親屬間的扶養請求權」在實體法上屬於「一身專屬權」,也就是說,這項權利只有依法具有受扶養權利的人本身才能享有並提出請求。

法官強調,長子雖宣稱弟妹們未盡扶養義務,但依法有權要求給付扶養費的人,是那名年逾百歲的老母親,而非長子,但他卻以「自己的名義」狀告弟妹、要求給付金錢,在法律程序上完全站不住腳。因此,法官認定其聲請於法不合,裁定予以駁回。

2026/07/06 07:3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600001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