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夫入獄婚姻名存實亡!人妻揭長年煎熬 獲准離婚並奪得親權

丈夫入獄婚姻名存實亡!人妻揭長年煎熬,獲准離婚並奪得親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跨越加拿大、大陸與台灣的婚姻,最終因丈夫入獄服刑而畫下句點。一名台灣女子與大陸籍丈夫於加拿大結婚,婚後定居大陸並育有1名女兒,不料丈夫因刑案遭大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羈押及服刑迄今已逾2年,家庭生活完全停擺,女子返台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判決揭露,女子小若與大陸男子阿謙(均化名),於2011年在加拿大溫哥華結婚,隔年回台完成結婚登記,婚後長期居住於大陸,並育有1名目前就讀國中的女兒。不料,阿謙於2023年底因涉及刑案遭大陸公安逮捕,後續經法院判刑4年6月,目前在監獄服刑。

小若主張,丈夫長期失去自由,不僅無法履行丈夫責任,也完全無法照顧家庭及扶養女兒,夫妻已長時間分隔兩地,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因此,依法請求離婚,並希望由自己單獨負責女兒的親權。法院審理期間,阿謙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程序完成送達,並簽署文件表示同意離婚。

小若的母親證稱,女兒當年嫁到大陸後,起初總報喜不報憂,直到返台後才坦承婚姻生活並不快樂,甚至曾遭丈夫施暴,因擔心家人憂心才長期隱忍。她表示,如今母女同住,由她協助照顧外孫女,生活逐漸恢復穩定,也全力支持女兒透過法律結束這段婚姻。

法院引用社工訪視報告指出,目前未成年女兒自返台後,已適應台灣生活與校園環境,主要由小若照顧,她在家族經營的事業任職,經濟狀況穩定,也有親屬提供照顧與經濟支持。訪視結果認定,小若具備良好的親職能力,與女兒互動密切、感情深厚,女兒也明確表達希望由母親照顧。

法院認為,阿謙因入監服刑,導致夫妻長期分居超過2年,彼此互動幾近中斷,婚姻關係客觀上已出現重大破綻,且毫無回復希望,符合民法所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判准雙方離婚。

至於親權部分,法官考量主要照顧者原則、子女最佳利益、未成年子女意願及生活穩定性後,認定小若長期肩負照顧責任,無論生活照料、教育安排或情感依附均明顯優於父親,而父親目前仍在監服刑,客觀上無法履行教養義務,因此裁定由小若單獨行使及負擔女兒的權利義務。

2026/07/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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