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電資專班前行政專員利用系統漏洞入侵公務信箱,並將公務檔案刪除,遭提告判刑。(邱立雅攝)
陽明交大電資專班前劉姓行政專員,因涉嫌偽造主管印章、私自核銷經費,於遭校方解職後,竟又利用系統漏洞侵入學校公務信箱,刪除公務檔案。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罪,合併判處劉姓專員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
判決指出,劉姓專員於民國113年間任職期間,在未經專班及李姓專班主任之同意或授權下,私自委託刻印行偽造主任之職名章、簽名章及專班戳章。
劉姓專員多次在支出憑證黏存單及物品扣款明細表上蓋用偽造印章,假借購買文具、辦理會議誤餐費及請領物資等名義,向校方申請核銷款項與物資。同年11月間,李姓專班主任察覺有異並通報主計室,校方隨即將其解職,劉姓專員因而詐領未遂。
豈料劉姓行政專員因不滿遭解職,於113年11月12日利用Gmail「忘記密碼」的系統漏洞,重新設定專班公務信箱的密碼並強行入侵,並將信箱內之寄件備份,以及標籤為「學分專班」與「學分班相關」之重要資料夾檔案全數刪除,導致接任管理的莊姓助教及陳姓研究助理無法登入且校務資料受損,才揭發此事。
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時,劉姓專員坦承不諱。法官審酌其身為行政人員卻濫用職務便利,侵害文書信用與妨害校務資訊安全,所為實屬不該,但考量其於審理中表達悔意,且過去無犯罪前科,最終定應執行刑1年,宣告緩刑3年。
2026/07/05 13:3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168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