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開趴、重低音狂轟近一年,豪宅樓上惡鄰屢勸不聽,夫妻求償每人100萬元精神慰撫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知名豪宅社區爆發長達近一年的「噪音惡鄰」糾紛。一對夫妻指控,樓上住戶幾乎每逢深夜、凌晨便邀友聚會,不僅播放重低音音樂,還伴隨拖拉家具、敲擊物品及喧鬧聲,導致夫妻失眠、精神耗弱,甚至罹患耳鳴、睡眠障礙及焦慮症,憤而提告求償每人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揭露,女子小雅及丈夫阿承自2021年入住該豪宅社區,樓上則由男子小高(均化名)自2024年中開始居住。夫妻指控,自2024年8月至2025年近一年期間,對方幾乎固定在深夜至凌晨開趴,不時傳出重低音音樂、喝酒聊天、拖拉家具及敲擊聲,常持續數小時,讓兩人半夜驚醒後只能頻頻向保全、管委會反映,甚至報警處理。
法院調查發現,社區保全夜班日誌、噪音勸導單及管委會紀錄顯示,小高住處多次遭查獲深夜聚會、播放音樂及發出敲擊聲,管委會因此將其列為「重大違規戶」,並祭出訪客實名登記、車輛管制及夜間巡查等管理措施。
此外,警方受理多次報案後,也曾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認定被告因不定時播放音樂、敲打家具、拖拉物品及腳步聲,製造非持續性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而予以裁罰。
法官檢視錄影檔,畫面雖拍攝公共走道,可清楚聽見外文歌曲、重低音節拍及連續密集敲擊聲,有影片甚至長達1分鐘以上都可持續聽見音樂與敲擊聲響,足以佐證噪音確由小高住處傳出。對於小高辯稱,大樓還有其他住戶,噪音未必來自她家,且家中裝設氣密窗,沒任何分貝檢測數據足以證明噪音超標。
不過法院認為,判斷是否侵害居住安寧,並非一定要以噪音是否超過法定分貝標準為唯一依據,而應綜合噪音種類、發生時段、持續時間及頻率,判斷是否已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程度。
法官指出,本案噪音大多發生於凌晨休息時段,且持續近一年,即使歷經管委會、保全及警方多次勸導、裁罰仍未改善,足認侵害情節重大。現代集合住宅居民享有居住安寧與健康權,並非鄰居可以「生活自由」為由無限制發出噪音,兩者權益須取得合理平衡。
至於夫妻另請求法院命令小高不得再製造任何噪音侵入住處,法院則認為,日常生活難免產生一般聲響,且未來究竟何種聲音、何種程度應全面禁止,難以具體界定;加上原告未能證明言詞辯論終結時仍有持續、反覆侵害情形,因此未准許此部分請求。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噪音持續時間及對小雅與阿承睡眠、生活造成的影響後,認定精神慰撫金以每人35萬元較為適當,合計70萬元,其餘求償130萬元則予以駁回。
2026/07/04 09: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400086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