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對此回應,此案是內部查核時發現行員個人異常行為,除立即主動通報,也針對缺失事項進行強化措施,並懲處涉案行員。公司尊重並虛心檢討主管機關所提的裁罰處分,將持續檢討與改善。
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此案為中信銀個金集中作業部廖姓前行員2025年8月替休假同事代理職務,同事重返崗位後發現帳務異常,該行對此進行全面清查,發現廖員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間,挪用ATM清算款50萬元及財金清算款246萬元。
對於何謂ATM清算款與財金清算款,張嘉魁說明,通常可能是客戶在交易過程中因系統異常、電力中斷,導致帳列金額跟實際交易金額有落差,或是ATM裝鈔時金額有誤,相關差額會被列為清算款,若查明原因後會返回客戶。
金管會認為,中信銀此案有三大內控缺失,包括對於掛帳時間較久「查無異常也無客訴」的清算款,未完善建立返還客戶作業、集中度異常的兩項控管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清算款返還客戶作業的抽查及覆核機制亦未確實執行。
張嘉魁指出,廖員挪用的清算款,都是掛帳時間2年以上的「查無異常也無客訴」清算款、且均低於一定金額,相關返還作業採抽樣覆核、無須逐筆覆核,銀行對此類清算款返回作業未能完善建立控管機制。
而中信銀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清算款返還客戶作業,訂有主管每天抽查一定比例案件覆核機制,案關主管雖在抽查及覆核的報表核章,但未留下執行相關抽查及覆核的軌跡或證明,以利後續追溯確認,未確實執行抽查及覆核機制。
鑒於上述缺失顯示中信銀未完善建立、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金管會依違反銀行法裁罰400萬元,依銀行公會規定報送此案違法失職人員廖員,並要求銀行以去識別化方式,傳送此案態樣到銀行公會網站專區揭露,提供會員機構參考。
2026/07/03 08: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3001265-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