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拚翻盤寄望劉泰英案?律師曝機率:還有這問題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被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合併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三立政論節目《新台派上線》今(1)日針對此事分析,柯接下來二審的律師團隊三人中,有兩人換上曾任法官、檢察官的資深律師林石猛與管高岳,並想循劉泰英案拼判刑10年以下,然律師李育昇認為,「機率沒有那麼大」,且還有「業務侵占罪」問題。

外界關注柯文哲是否能保有角逐2028年總統大選的資格。主持人李正皓提到,柯文哲找來林石猛與管高岳,在遞交上訴理由狀時,引用了最高法院97年的「天條判例」,即昔日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的涉案判決。

民進黨副秘書長何博文提及,柯文哲目前正面臨司法上的兩個關鍵難關,包括2028年總統大選登記前被判10年以上,及背信罪二審定讞,前者若遭判刑10年以上,將失去參選總統的資格,後者一旦背信罪有罪定讞,必須立即入監執行。

何博文表示,當年劉泰英被控涉嫌侵占台鳳公司總裁黃宗宏等人捐給國民黨的政治獻金2000萬元政治獻金,並金援菲律賓總統參選人。檢方原以公益侵占罪起訴,但劉泰英律師主張,「國民黨不是公益團體,所以沒有侵占公益的問題」,最終最高法院採納此說法。

李正皓接著說,劉泰英當年因此獲輕判10個月,並改為易科罰金27萬元,免受牢獄之災。何博文與李正皓指出,柯文哲律師團如今正想用一模一樣的主張,強調民眾黨不是公益團體,因此不構成公益侵占,希望藉此改辦罪責較輕的業務侵占或背信罪。

李正皓問,若柯文哲想走此模式有可能?李育昇表示,林石猛在專業上確實令人佩服,寫過許多釋憲案,然最高法院97年的見解雖受到尊重,但未必是不可動搖的「天條」,畢竟那是17年前的判決,如今人事時地物皆已改變,能否完全適用仍有疑問。

李育昇查證後指出,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政黨是否屬於公益團體,在法律沒規定的情況下,必須回歸「實質推論」,建議柯文哲的律師團隊可以提出反證,也就是「只要證明柯文哲所屬的民眾黨從來沒有做過公益的事情,實質上如果從來都沒有做過公益的事情,那這可能就不是公益團體,或許就有機會就這個部分來脫罪。」

李育昇認為,柯文哲確實有機會拚到10年以下,但「機率沒有那麼大」,原因在於柯文哲除了政黨部分,還涉嫌侵占「眾望基金會」的款項,並用該基金會來支付競選總部。

李育昇強調,「眾望基金會總不能說基金會就不是公益團體,因為這法律規定它就是公益性質的,所以還有這一條公益侵占罪在。」所以要將所有罪名都降到讓總刑期維持在10年以下,難度非常高。

李育昇最後補充,假設柯文哲律師團真的非常厲害,將每個罪名都成功各降一點,把刑期壓在10年以下,讓柯文哲保有2028年總統大選的參選資格,還有個問題是,若罪名被改判為「業務侵占罪」,這項罪名在二審就會判決定讞,這將導致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就是柯文哲一方面因為業務侵占罪定讞,必須先入監服刑,但另一方面,他卻又依法保留了選總統的資格。  

2026/07/02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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