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妻外遇男網友,把小孩丟公園,轉身衝旁邊停車場與男網友車震;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妻涵涵(化名)外遇男網友阿賢(化名),不僅傳送私密處照片、鹹濕對話,甚至假借帶小孩去公園放風,跟小王猴急地衝到旁邊停車場的租賃汽車大玩車震,並使用性玩具。涵涵丈夫得知一切後提告,法院判阿賢須賠償15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表示與妻子涵涵自106年12月結婚,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豈料,涵涵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透過通訊軟體X(前身為Twitter)認識阿賢,並在114年10月11日相約外出飲酒,隔天兩人開始傳送曖昧對話,涵涵不僅主動傳送私密部位特寫照,甚至約定使用「性愛道具」大戰。
離譜的是,同年月12日下午,涵涵雖稱帶孩子去芎林公四水霧公園放風,實際上卻準備偷情。她一抵達目的地,火速衝到旁邊停車場的租賃小客車內,與阿賢在密閉車廂拿出準備好的性愛道具車震。人夫抓包後心碎,認阿賢所為使他精神痛苦,因此提出關鍵錄影光碟、對話截圖與錄影檔譯文,求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60萬元。
而阿賢挨告後,經合法通知未於到場辯駁,也沒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法官指出,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新竹地院審酌,阿賢明知涵涵有家庭,仍與對方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分際,破壞原告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情節重大。兼衡兩造財產所得與侵權情節,判處阿賢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2026/07/02 15: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200338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