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基隆身障者電動輪椅上公車斜坡板翻落受傷 駕駛服務欠當遭處分

基隆身障者電動輪椅上公車斜坡板翻落受傷,駕駛服務欠當遭處分。記者游明煌/攝影

一名乘坐電動輪椅的身障者上月18日晚在義一路市府站公車站牌要搭104公車,陳姓駕駛有下車幫忙架好無障礙斜坡板,但只有站在側邊,沒想到身障者上車過程中往後仰翻落跌傷送醫,駕駛遭投訴服務態度不佳。公車處表示,駕駛態度欠佳、服務未周延記申誡一次,調非駕駛職務,加強檢討改善。

一名身障者上月18日晚間在柯達飯店對面義一路市府站公車站牌,看到104路線公車靠站後,操作電動輪椅到公車旁要上車,陳姓駕駛有下車將低底盤公車的無障礙斜坡板架好,讓身障者自行上公車,他僅站在側邊看。

不料,這名身障者的輪椅在上無障礙斜坡板過程中,因重心不穩往下方仰翻,整個人跌出輪椅受傷被送醫。

市府表示,近日有人在「公車處民眾搭乘溝通平台」反映身障及輪椅乘客搭乘104路線公車時,投訴駕駛員服務態度不佳及公車處未即時回應等情形,市府於獲悉後立即督導公車處查明並積極處理,以回應民眾期待,並完成相關檢討及懲處。

市府說,經調查確認,陳姓駕駛員於執行勤務期間,對乘客確有服務態度欠佳情形,公車處依相關規定記申誡一次處分,以資警惕;另考量其執勤時欠缺服務熱忱,未積極協助乘客且應對態度未臻妥適,已調整其改任不載客駕駛職務,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此外,公車處長鍾惠存身為督導主管,除對駕駛員管理督導未盡周延外,對民眾陳情案件未能積極回應,致影響民眾觀感,市府已予以嚴厲口頭告誡,要求深刻檢討改進。

鍾惠存表示,公車處甚感抱歉,依公車的SOP,遇有身障者坐電動輪椅搭乘需求,駕駛架好無障礙斜坡板後,雖不必幫忙推,但應站在下方協助看顧,萬一有狀況時才能即時出手扶一把協助。

市府強調,公共運輸服務應秉持尊重、友善及同理心,尤其對身障及輪椅乘客更應提供完善協助。未來將持續督導公車處落實服務品質管理,強化駕駛教育訓練,提升服務態度與應變能力,保障所有市民安全、友善的乘車環境。

2026/07/02 11: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960229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