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蘇巧純加入的公司就能拿到國發會的投資或經濟部補助?外界質疑違反利衝法,國發會主委葉俊顯表示,利衝法第14條不包括投資案件。記者潘俊宏/攝影
新北市長選戰升溫,民進黨參選人蘇巧慧家族接連獲得政府部補助,遭質疑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揭露身分,蘇巧慧被批一手審預算、蘇家人另一手違法拿補助。國發會則表示,他們不對個案說明,但利衝法第14條的規範並不包括「投資」,僅限於「一般補助、承攬、採購」。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要求相關部會,針對「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補助案審查機制、投資案審議程序中之利益衝突迴避規範全面性檢討」提出報告。
經委會召委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質詢時表示,他長期輔導新創,接獲很多新創事業來向他檢舉,雖然經濟部及國發會都強調審查時都合法合規、符合利衝法的規範,但實際找出資料卻發現並未完全遵守,因此導致有些新創事業覺得沒有被不公平對待。
洪毓祥時指出,蘇巧慧2016年擔任立法委員至今,蘇巧慧的父親蘇貞昌2019年至2023年擔任行政院長,曠世智能公司2018年成立,2021年8月蘇巧慧的胞妹蘇巧純加入擔任董事,2022年11月曠世智能就拿到國發會的天使投資1999.9萬元,2024年又獲得商發署補助120萬元。按照時間軸來看,還滿巧的。
洪毓祥說,天使投資及商發署的補助一路下來,他說不能這就是違法的,但應該主動在投標文件中表明身分關係,且補助交易成立後,機關也要主動公開資訊,質疑國發基金與經濟部並未要求申請人填寫揭露表,事後也沒有主動公開資訊。
國發會主委葉俊顯解釋,利衝法第14條的規範不包括「投資」,僅限於「一般補助、承攬、採購」。
國發會說明,國發基金直接投資案審議程序為經政策評估、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及管理會三階段投資審議程序通過後,才會配合民間資金共同投資;有關創業天使投資方案審議程序,則採設置投資評估審議會,協助進行相關投資審議事項,並搭配天使投資人資金共同投資。
針對身分揭露,商發署表示,2024年6月發函經濟部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提醒申請補助時應依利衝法規定在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公司負責人、董事、獨董、監察人、經理人等,若屬於利衝法規範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需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026/07/01 13:3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52/960013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