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藍委質疑楊珍妮僅「停職」非「免職」 考試院:政務官就是去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列席備詢。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行政院經貿辦前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霸凌案,行政院認定政委兼總談判代表楊珍妮霸凌成立,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7月1日起停止楊珍妮政務委員職務。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質疑,只有常任文官才有停職問題,政務官有所謂「停職」?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答詢表示,制度上來說,「政務官就是去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針對楊珍妮被認定霸凌成立,部分經貿辦成員聲援楊,認為與外界偏頗描述有落差,盼完整反映事實全貌。翁曉玲質詢時問,若調查欠缺正當程序,政院內部調查是否淪為兒戲?劉建忻答詢表示,目前沒聽說在程序或組成上有任何問題。

翁曉玲質疑,卓榮泰要楊珍妮停職,她有疑問,政務官有所謂停職?應該只有常任文官才有停職問題,是否等於楊珍妮未來可以再回任政務委員?這是「政治性停職」?

翁曉玲追問,卓榮泰居心很奇怪,若認為楊珍妮行為有錯,正確做法應該直接免職;若涉及職場霸凌,要就直接送懲戒,行政院為何卻只有停職?劉建忻表示,這他不了解,任官任免是首長的權責。

劉建忻表示,制度上來說,政務官就是去留;至於相關人事狀況,應由行政院說明。他也表明,政務官不能準用「公務員保障法」規定。

2026/07/01 10:4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9953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