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證實外交部有13件公文外洩,包含時任駐美代表蕭美琴返國時,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於私酒查驗;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表示全面檢討公文收發與使用管理,落實防堵駭侵。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日前公布一份關於2024、2025年間媒體報導外交部屢次外洩,甚至在案網被兜售的調查報告。其中最引人矚目的,當是2024年4月,當時甫當選副總統的駐美代表蕭美琴卸任返台,有一批「自用品」要通關,請外交部協助的公文。此案之所以引發注目,在於蕭美琴要外交部協助通關的私人物品中,包含23瓶酒。因個人攜入酒類有一定限制,如果確實未報關就放行,確實有特權問題。
不過此案被揭露時,民進黨政府的焦點都鎖定在「認知作戰」上,說此消息「來源可疑、涉及境外變造」。不過對於到底哪裡變造,當時從政府官員到綠委,都沒有說清楚。只有財政部證實,蕭美琴「遵循程式申報無特權」。當時的財政部長莊翠雲甚至表示,海關通關查驗,「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換句話說,當時蕭美琴攜入的酒,超過1公升部分,仍要課稅。
如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證實當時是「認知作戰」的公文是真的。這至少引發兩個問題:第一,是外交部的公文保密問題有重大疏失;第二,則是蕭美琴攜入這些酒到底是否依法通關、申報;如果該申報未申報、該繳稅未繳稅,也應該查明清楚。不過,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一方面證實公文為真,一方面又認定「外交部對於資通安全防護及公務機密維護作業,洵有疏漏,亟應檢討改進」,但卻未提彈劾,也沒有糾正任何機關。「有疏失卻不用糾正彈劾」,簡直是咄咄怪事。
至於這些酒是否合法申報、合法繳稅,迄今仍無確切說明。財政部曾表示,相關協助通關是依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規定;但細查此一辦法,駐外人員合法攜入的物品,並不包括「酒品」,也就是說,蕭美琴攜入的酒品並不能豁免「通關、繳稅」。另外民進黨立委范雲則說,這些酒「多是外交場合他人贈與」;雖然依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這類餽贈屬於「公務禮儀」,但依照該辦法,「外交場合他人贈與」也不能豁免通關、補稅。所以范雲說法,也沒有道理。
從已揭露的訊息看,這批酒品數量僅23瓶,市價約3萬多元,數量、金額稱不上龐大,但就法論法,該通關就該通關、該繳稅就該繳稅;至於外交部和其他相關單位,有資安疏漏該糾正就該糾正,該彈劾就該彈劾。但從監察院「只調查不處分」,到外交部「只把重點放在認知作戰」,財政部「協助通關卻未交代是否補稅」,無疑是讓蕭美琴陷入特權疑雲。死不認錯,卻讓原本可以簡單解決的事變得更複雜。
2026/07/01 12:4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9997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