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逼免扞格 賴士葆拆無人機產業升級與500億國外採購兩提案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6年2400億元發展無人機,創造下一個護國神山」記者會,書記長林沛祥(中)、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右)立委賴士葆(左)出席。記者曾吉松/攝影

朝野無人載具相關提案陸續出爐,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也提出「無人載具產業升級發展條例」、「國防戰略無人載具國外採購暨技術合作特別條例」2個草案。賴士葆表示,前者是提供誘因,讓國內廠商製造高階無人機,後者為匡列500億元跟其他先進國家購買無人機,從中吸取技術,能達到國內技術升級。

賴士葆表示,他提的二個條例目的都是為了要提升國內無人機產業發展,但若是要獎補助國內廠商,屬於經濟部業管項目,經費應回歸年度預算,但軍用無人機採購,屬於國防部業管,也有急迫性,有特別預算的需求;為避免扞格,他才會分兩個案子提案。

賴士葆說,「無人載具產業升級發展條例」與國民黨團的「無人載具科技發展」有一些重疊,但他所提的版本比較具體,包括研發的支出、生產設備、投資的抵減、股東投資抵減、個人投資所得稅抵減、高階人才股票緩課,以及產業合作、鬆綁、資安的管制等。

針對租稅優惠,賴士葆說,建立研發支出25%投資抵減(5年)、生產設備3%-5%投資抵減、法人股東投資20%抵減,以及個人投資金額50%所得減除,同時建立高階人才股票緩課及認股權憑證制度,全面強化業者投資誘因。

對於「無人載具國外採購暨技術合作特別條例」,賴士葆則說,台灣目前有200多家無人機廠商,但是都有一個問題,現在做的比較低階,高階的沒有。考量美國等其他國家於高階戰略無人機、衛星資料鏈等領域具備先進技術,才以採購美國及其他國家所產製之先進戰略無人載具為主軸。

賴士葆表示,透過購買國外,包括美國、法國等其他國家,甚至於烏克蘭,與他們購買技術並且答應移轉,其中草案中明定每一採購案均應附加技術移轉及工業合作(offset)條款,工業合作價值不得低於採購契約金額之40%,並就特別預算提撥不低於10%,專供技術接收、產業化及維修能量建立之用。

2026/06/30 16:2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9805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