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SK海力士、美光遭控聯手抬價。(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全球記憶體三大原廠近期遭美國消費者提起反托拉斯集體訴訟,原告主張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SK海力士(SK hynix)及美光(Micron)自2022年起同步縮減傳統DRAM產能,並將資源轉向高頻寬記憶體(HBM),導致DRAM供給收縮、價格上漲,涉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
不過,法律與產業界普遍認為,本案真正的觀察重點,不只是價格是否上漲,而是AI浪潮是否已改變全球記憶體產業的供需結構,以及原告能否提出足夠證據,證明三家公司之間存在違法合意,而非僅是因市場環境相同所形成的平行商業決策。
根據市調機構資料,目前全球DRAM市場仍高度集中,三星電子、SK海力士及美光三家公司合計市占率約九成,其中三星約38%、SK海力士約29%、美光約22%;中國長鑫(CXMT)近年快速成長,市占率已提升至約8%,其餘則由南亞科、華邦電等業者布局利基市場。
高度集中的市場結構,使三大原廠的產品策略與產能配置,對全球DRAM供需及價格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不過,法學學者也指出,高市占率本身並不代表違法,是否構成反托拉斯法所禁止的聯合限制競爭,仍須視是否存在企業間的協議或協同行為而定。
此次訴訟主張,三家公司同步降低一般DRAM供給,並將大量資本支出與產能投入HBM,以配合AI伺服器需求,造成傳統DRAM供給趨緊,推升價格,因此,涉嫌聯合限制市場競爭。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創院院長劉尚志教授指出,反托拉斯案件最重要的法律門檻,在於證明企業之間存在協議,而非只是做出相似的商業決策。AI快速發展確實讓HBM成為全球最重要的戰略記憶體產品,企業將資源轉向高附加價值產品,本身具有合理的商業動機,法院未必會因此認定違法。
律師張世潔表示,本案真正決定勝負的關鍵,在於「平行行為(parallel conduct)」是否足以提升為「共同行為(concerted action)」。三家公司同步減少一般DRAM供給、增加HBM投資,可能只是面對相同市場環境所作出的商業決策,例如AI需求快速成長、產品組合升級、提升資本報酬率等,因此,不能僅憑結果一致,就推論存在價格聯合或產能協議。
他指出,美國法院通常要求原告提出所謂「Plus Factors(加強因素)」作為佐證,包括公司之間的電子郵件、內部通訊、會議紀錄,或其他足以推論存在協議的證據,才能將平行商業行為提升為違法共同行為。若缺乏此類證據,即使市場普遍認為三家公司步調一致,法院仍可能認定只是合法競爭。
張世潔表示,此類案件最大的困難,在於舉證。反托拉斯案件往往需要有願意提供內部資料的吹哨者或合作證人,才能突破證據門檻,也就是法律實務上所稱的寬恕政策(Leniency Program)適用情境之一。
全球競爭法歷史上已有多起透過寬恕政策突破卡特爾案件的案例。例如LCD面板價格操縱案中,三星曾配合主管機關調查並提供相關資訊;而DRAM價格操縱案中,美光則因率先向主管機關揭露卡特爾運作而獲得寬恕待遇,顯示合作證人制度往往是反托拉斯案件突破舉證困境的重要關鍵。
另一方面,產業基本面仍持續支撐記憶體價格。Jefferies最新研究認為,AI伺服器需求持續強勁,加上三大原廠積極將產能轉向HBM,傳統DRAM新增產能有限,供需緊張情況可能延續至2027年,預估今年下半年至明年DRAM價格仍具上漲空間,HBM市場也將維持供不應求。
法人指出,AI已使記憶體從過去景氣循環商品,逐步轉變為AI基礎建設的重要戰略資源。未來法院除了審視三大原廠是否存在違法合意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區分企業基於市場需求所作出的合理商業決策,與真正違反競爭法的聯合限制競爭行為。
即使企業同步減產或調整產品組合,也不代表必然違法;法院仍須判斷其行為究竟源於市場機制,或是存在限制競爭的協議。
本案後續是否出現合作證人或關鍵內部證據,將成為左右案件發展的最大變數,也可能成為AI時代全球記憶體競爭秩序的重要指標案件。
2026/06/30 11:2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30001941-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