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張善政(前右2)29日受訪表示,可負擔住宅政策內容有點複雜,需要多一點時間審查可以理解,但不要把它擺在冰箱裡都不動,希望中央積極開會審查,體會可負擔住宅的優點,儘早讓政策通過。圖/中央社
桃園市政府力推「可負擔住宅」的政策,早在5月下旬在市議會獲跨黨派三讀通過,行政院卻在日前發函,以「涉及民眾權益且案情複雜」為由延長核定期限。攸關年輕人安身立命的居住正義遭卡關,外界很難不去聯想,是否因為年底地方選舉將至,中央不願意讓桃園市長張善政的政績再添一樁?
「可負擔住宅」是介於「租屋(社會住宅)」與「一般自有住宅」之間的新型態居住模式。其核心精神是「去商品化」與「防套利」,主打讓婚育家庭以合理價格取得長期居住權及制度保障的使用權,使住宅回歸自住本質;因此鎖定的是25歲至45歲的婚育家庭,以市價五至六折的價格,提供「永久居住權」而非完整所有權。房屋登記在市府名下,購屋人不得轉租、不得藉由市場炒作獲利,未來若要移轉,也只能透過政府指定平台,依制度規定的價格機制辦理。
簡單說,這是用「去商品化」的方式,把房子的居住功能與投資功能切開來,讓真正想成家的年輕人,能用負擔得起的價格買到可以長住的家,而不是把房子當成投機商品。
這個構想當然不是完美無瑕,它的設計複雜,牽涉信託、融資、產權登記等新興制度,也涉及內政部、金管會、財政部等跨部會權責。其他有待化解的質疑點包括因政策為了防止炒作,採取前期信託機制,由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受託管理角色,有民眾擔心,名義上是買房,實質上更像高價向政府購買「長期使用管理權」,且定價相較於一般地上權並不算便宜。但也有人認為雖然限制多,比起傳統地上權住宅通常只有50-70年期限更有保障,民眾取得的是可永久居住、可依法繼承居住權益。
此外,房屋屬於信託產權且無法拿到自由市場法拍,會否影響銀行放貸意願。民眾也擔心由於政策規劃由建商透過容積獎勵捐建,在利潤被市府壓縮、售價受政策限制,建商會不會在營建品質上偷工減料,這些都是地方政府必須把關之處。
由於這項政策涉及住宅法制、信託架構、金融融資、財務風險及民眾權益保障等跨部會議題,行政院認為有必要延長審查期限,以釐清制度設計及後續執行的可行性。話雖如此,審查審慎,不代表可以無限期拖延。如果中央真心認同居住正義的價值,更可積極召開跨部會會議、逐項討論、加速核定;如果遲遲沒有具體進度,把公文「放在冰箱裡」,外界難免質疑,是專業審查還是政治操作。
高房價始終是民怨之首,也影響到年輕人的婚育率乃至出生率。別說房價高不可攀的台北市,以桃園機場捷運A20站周邊為例,不少新成屋總價已達1400萬元以上,部分建案甚至突破兩千萬元;相較之下,「可負擔住宅」規畫的房價是市價的五到六折,含車位預估約700萬至900萬元。這中間的差距,對一般受薪家庭而言,可能就是「敢不敢生小孩」、「要不要在這座城市紮根」的關鍵。
一個能讓年輕家庭以可負擔的價格、用相對輕鬆的房貸壓力安頓下來的制度,理當是跨黨派都該支持的方向。居住正義不應該分藍綠,也不該被選舉的算計綁架。中央若對制度設計有疑慮,不妨攤開來談、限期給出審查結果與具體修正方向,而不是用「案情複雜」作為模糊的擋箭牌,任由政策懸而不決。
2026/06/30 15: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9794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