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嚇阻違規工廠管理、高汙染未登記工廠,台中市經發局27日表示,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必要時可執行停止供水供電,6月針對屢勸不聽的霧峰區1間鐵工廠及清水與大甲區2間高汙染未登記工廠重處停供水電。(圖/台中市經發局)
為嚇阻違規工廠管理、高汙染未登記工廠,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必要時可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台中市經發局27日表示,近日針對開罰12次屢勸不聽、累計處177萬元的霧峰區1間鐵工廠及清水與大甲區2間高汙染未登記工廠重處停供水電,另也透露列管的541間勒令停工未登記工廠已全面清查,並陸續排定複查,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經發局說,自民國109年《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施行以來,成立「未登記工廠聯合加強矯正小組」,持續辦理跨機關聯合稽查及現場查核,針對違規工廠管理、高汙染未登記工廠,每年稽查約1千間次,6年來共查獲541間未登記工廠,並於今年5月全數列入複查。
經發局說明,根據統計至今查獲仍屬未登記工廠51間皆已依法裁處、12間搬遷、已納管或取得工廠登記23間、停止供水電2間、大門深鎖8間、非屬工輔法範疇54間,其餘皆排入複查中,而為維護周邊居民生活品質及公平合法的產業經營環境,針對勒令停工、屢勸不聽及高汙染未登記工廠,可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必要時可停供水電。
經發局公布,6月共執行3間工廠停止供水電,包含霧峰該鐵工廠為未登記工廠,從111年接獲檢舉至今裁處12次,累計裁罰金額177萬元,25日已赴現場確認機械設備清空,並自行斷電;清水區金屬製品粉體塗裝、大甲區金屬器具噴漆高汙染未登記工廠,前者去年6月,後者前年9月被勒令停工,且皆歷經二次複查勸導停工搬遷,仍拒不停工,在26日依法停止供水電。
經發局強調,除未來將持續協助符合資格業者合法化,也會針對高汙染、重大違規及屢勸不改案件依法查處,並將落實未登記工廠管理機制,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應於合法工業用地設廠並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共同維護公平、安全及永續的產業環境。
2026/06/27 13:2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7001837-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