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建設公司陳姓負責人兼總經理涉嫌持感應磁扣私闖前女友住處性侵遭收押,日前向台中地院聲請撤銷羈押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台中驚傳某建設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涉嫌持感應磁扣私闖前女友住處性侵,男子遭收押後,日前以雙方「認識將近30年、感情深厚」及「被害人未制止」為由,主張並無羈押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撤銷羈押。但法官認定,被告曾有隱匿證物之舉,且自承「非首次」私闖入屋,加上所涉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裁定駁回聲請,且不得抗告。
根據裁定書與相關報導,被告與被害女子B女認識近30年,曾斷斷續續交往4年多,但在案發時兩人已形同陌路。被告於今年3月底持備份的磁扣闖入B女住處施暴,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
其辯護律師聲請撤押時主張,原告案發時未明確要求被告離去,認為加重強制性交罪嫌疑非重大。律師更強調,被告身為建商負責人,有正當工作與穩定家庭,且原告已申請保護令,雙方已無接觸可能。甚至表示兩人過去感情深厚,就算構成犯罪,「惡行及再犯可能性也不高」。
但,法院認為警方接獲報案趕抵現場時,被告一度否認持有被害人住處的感應磁扣,直到警方確認他獨自入內並持續追問,被告才不得不交出證物。法官認為,此舉顯見被告有刻意隱匿證據之劣跡。
更令法官在意的是,被告在偵訊時自承:「已經不是第一次未經同意就進入前女友租屋處發生性行為」。法官指出,感應磁扣體積小、易隱藏,且雙方糾葛30年,即便有保護令,也難以期待被告會徹底斷絕接觸,若不予羈押,極可能再度對被害人造成傷害。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涉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嫌疑重大,此罪為法定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原羈押處分合法且必要,裁定駁回撤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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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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