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名簡姓女房客,先前協助謝姓房東排除手機問題時,趁機記下網路銀行密碼,再登入房東的網銀帳號,將存款12萬元轉到自己帳戶,事後房東發現存款短少後報案,全案才得以曝光;基隆地院依不正利用電腦取財得利罪判簡女3月徒刑,緩刑2年。
檢警調查,簡女承租謝姓房東套房後,兩人互動十分頻繁,去年6月間,房東操作手機登入網路銀行時,一旁的簡女暗中記下密碼;數日後,房東因手機操作出現問題,拜託簡女協助還原設定,簡女卻趁機登入房東網銀帳號,將存款12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的帳戶;事後房東刷存摺時發現,帳戶存款突然短少12萬元,他嚇得趕緊打電話報案,警方調閱金融帳戶明細,始知12萬元轉入簡女帳戶,遂將她依法送辦。
法官認為,簡女利用房東信任,盜用對方網銀密碼,將12萬元轉到自己帳戶,不僅侵害房東財產,還危及銀行對資金管理的正確性,考量簡女並無任何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將12萬元全數返還,順利與房東達成和解,遂依不正利用電腦取財得利罪判簡女3月徒刑,緩刑2年。
2026/06/27 10:5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30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