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初戀埋下苦果!單親媽苦養17年,生父拒驗DNA也沒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女子獨自撫養女兒長達17年,多年來未曾獲得生父任何協助,直到女兒長大後追尋身世,母女提告請求認領及追討扶養費。法院審理時,男子面對親子鑑定命令拒不配合,法官因此認定雙方具有真實血緣關係,判決男子應認領女兒,須支付387萬元歷年扶養費,並自即日起每月支付逾2.2萬元至女兒成年為止。
判決指出,女子阿惠主張,與男子阿豪在國中畢業後開始交往,期間曾懷孕,但阿豪不願負起責任,要求她終止妊娠。數年後兩人再次發生關係,她又懷有身孕。由於擔心男方再次要求墮胎,她決定隱瞞懷孕消息,獨自生下女兒小妍(均化名),並一肩扛起養育責任。
多年來,小妍的父親身分始終成謎。期間雖曾由其他男子辦理認領,但經法院另案審理後,確認雙方並無親子血緣關係,使小妍的身世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阿惠表示,近年她向阿豪坦承小妍其實是他的親生女兒。阿豪得知後,曾在小妍接受重大手術期間前往醫院探視,也曾與女兒單獨用餐,甚至有意安排她與同父異母弟弟見面相認。這些互動讓母女相信阿豪其實知道真相,因此,決定透過司法程序確認親子關係。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認為現代DNA親子鑑定已具高度科學可信度,因此裁定命阿豪與小妍前往醫院進行血緣鑑定。然而阿豪在收到法院通知後始終未現身,僅有母女依約完成檢驗程序,導致鑑定無法進行。
法官指出,當事人若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法院命令進行親子鑑定,法院得依現有證據綜合判斷,作出對拒絕一方不利的認定。考量雙方過往交往歷史、相關對話紀錄、探病互動及其他佐證資料,足認小妍確為阿豪親生女兒,因此,判決阿豪應依法認領。
除了認領問題外,扶養費也是本案焦點。法院指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均負有扶養義務,不因雙方未婚而免除。小妍目前仍未成年,且曾連續多年接受重大手術治療,生活與醫療支出龐大。
法官審酌雙方收入、財產狀況及生活條件後認定,小妍每月合理扶養費應為3萬4014元,其中母親負擔三分之一,生父負擔三分之二,因此,判決阿豪每月須支付2萬2676元扶養費,直到小妍成年為止。
此外,法院也認定,從心妍出生至今17年間,所有扶養責任幾乎都由阿惠獨力承擔。依歷年所在縣市平均消費支出及雙方經濟能力計算,阿豪原應分擔的扶養費累計達386萬7465元,卻從未支付分毫,因此,構成不當得利,須一次返還阿惠代墊的387萬餘元扶養費,並加計法定利息。
2026/06/27 12: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700090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