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人夫偷情7年「親密全紀錄」! 驗孕棒照測試惹怒正宮

桃園一名已婚人夫與小三暗通款曲長達7年,不僅多次出遊共浴、摟抱親吻,甚至大膽以電子郵件詳述性愛過程,更傳送驗孕棒照片「測試」對方反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已婚人夫與小三暗通款曲長達7年,不僅多次出遊共浴、摟抱親吻,甚至大膽以電子郵件詳述性愛過程,更傳送驗孕棒照片「測試」對方反應。正宮抓包後心如刀割,憤而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小三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賠償6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告人妻阿芳(化名)與丈夫阿國(化名)於92年結婚,婚姻關係已逾30年。未料,被告小美(化名)明知阿國有家室,仍與其發展不倫戀,自107年起交往至今,時間長達7年。阿芳偶然發現丈夫手機中藏有大量親密照片與露骨對話,婚姻幸福瞬間崩潰。

面對指控,小美僅坦承與阿國交往,但矢口否認發生性行為,強調兩人並未同居或公開介入家庭,主張情節不重大。然而,法院勘驗證據發現,小美與阿國的合照中,不僅有赤裸上身共浴、貼臉自拍、女方坐於男方腿上環抱、甚至親吻摟抱等超友誼舉動,明顯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

更令人震驚的是,小美於111年5月8日寄給人夫的電子郵件中,鉅細靡遺描述當天發生性關係的過程,還附上兩人一同前往祭拜「訴外人墳墓」的照片,佐證郵件內容為真。此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中,小美曾傳送驗孕棒照片給阿國,隨後又稱「沒有懷孕」、「只是想看看你會怎做」,間接證實兩人確有肌膚之親。

桃園地院審酌,小美明知阿國為有婦之夫,仍與其維持長達7年的不當交往,期間甚至有性行為,此舉已超出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嚴重破壞阿芳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官進一步指出,LINE記事本中更記載小美對阿國深情告白:「你還是和四年前一樣,總是包容著我對我好」、「你知道我為什麼可以一直愛你嗎?」等語,足見兩人情感糾葛甚深。綜合考量小美侵害方式、期間,以及阿芳精神所受痛苦程度,判決小美應賠償6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27 05: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700002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