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工程會指大同醫護標案停權「情節尚非重大」 黃國昌轟:跪到腳都軟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大同醫護取得資安院標案遭到解約,工程會撤銷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停權處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表示,還沒等到大同醫護有任何說明,反倒是工程會出來幫忙說項,解釋為何造假複驗、違法履約情節不重大,真的是看到綠媒巨獸跪出新高度。

黃國昌上午在臉書發文指出,大同醫護取得資安院標案卻造假欺騙遭到解約,工程會卻在本月撤銷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停權處分。工程會晚間發布新聞稿回應,該案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合議審議,審議內容僅就交付設備是否為新舊品,並未涉及中國製品的判斷,黃國昌指摘非屬事實。

工程會說明,資安院驗收時認定大同醫護交付的德製幫浦有使用痕跡、屬於舊品,依照政府採購法以文件不實及交付遲延有「情節重大」為由停權三年。有鑑於大同醫護在遭到認定舊品後,立即向原廠購買並另行交付新品,同時提出延長保固與教育訓練等補償,申訴會綜合考量後認定「情節尚非重大」,因此依法撤銷原處分。

「工程會是看不懂中文、還是看到綠媒巨獸腳都軟了?」黃國昌稍早再度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違法履約卻能安全下莊,還沒等到大同醫護有任何說明,反倒是工程會像是大同醫護的發言人一樣出來說項,出來解釋為什麼造假複驗、違法履約情節不重大,「真的是看到大同醫護背後的新系大老和綠色巨獸,跪出了新高度。」

黃國昌指出,比較奇怪的是,自己早上的臉書發文是說「資安院長備詢時證實,大同醫護違反合約規範使用中國製品」,並沒有說「跟工程會或申訴審議判斷書有提到這部分」,工程會急著替大同醫護出頭是為了什麼?

黃國昌說,按照工程會的標準,拿假的新品保證書、用舊品來履約,被抓包之後只要趕快另行交付新品、提出延長保固與教育訓練就非「情節重大」,請問這個標準未來是全國所有廠商都適用,還是有綠色權貴當靠山的廠商才適用?還要請工程會釋疑。

2026/06/26 04: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58919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