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財政》我國與吐瓦魯國所得稅協定生效 明年1月起適用

我國與吐瓦魯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是在今年3月4日於吐瓦魯國簽署,待雙方完成使該協定生效的國內法定程序並相互通知,協定於115年6月11日生效。財政部指出,就源扣繳之稅款,適用於116年1月1日起應付之所得;其他稅款為課稅期間始於116年1月1日以後之所得。

財政部說明,臺吐所得稅協定共29條,規定合宜減免稅措施及稅務行政合作機制,包括股利、利息與權利金適用上限扣繳稅率10%、營業利潤或執行業務所得符合特定條件免稅;一方政府機關或其擁有、控制之機關自他方取得利息,於該他方締約國免稅。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臺吐所得稅協定訂有相互協議程序條文,雙方居住者認為已發生或將發生適用該協定爭議時,得申請由雙方主管機關諮商解決,提升租稅確定性,亦有助於雙方產業技術交流與合作。

2026/06/26 12: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6002336-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