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導正待遇制度破口 教團籲修法規範學校教師鐘點費

《教師待遇條例》已在2015年實施,但中小學專任教師超時授課、兼代課教師權益的「鐘點費」,卻始終被排除在《教師待遇條例》的常態薪給體系之外。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等11個教師工會於今(25)日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朝野立委應正視此一制度破口,儘速推動修法。(姚志平攝)

《教師待遇條例》已在2015年實施,但攸關全國數十萬名中小學專任教師超時授課、兼代課教師權益的「鐘點費」,卻始終被排除在《教師待遇條例》的常態薪給體系之外。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等11個教師工會於今(25)日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朝野立委應正視此一制度破口,儘速推動修法,將教師鐘點費正式納入法律保障,捍衛教育尊嚴與勞動同工同酬原則。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葉明政表示,教育部對大專院校不論公私立、專兼任教師的鐘點費,均有明確的中央法令規範數額;但反觀中小學,教育部往往以「地方自治」或「私校內控自主」為由,逸脫中央主管機關的監督職責。

葉明政說,這項長期縱容的結果,導致中小學專任教師超時鐘點費面臨嚴重的公私差異,且課餘鐘點費(如課後輔導、課後照顧、學習扶助與寒暑假學藝活動等)呈現「一國多制」的荒謬情事。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提到,現行《教師待遇條例》第4條將教師待遇限縮於本薪、加給與獎金,使鐘點費淪為性質不合法律定義的「化外之民」。

李雅文認為,這起漏洞,給了部分私立中小學董事會合法的逃避空間。許多私校在「財務自主」包裝下,專任教師超時鐘點費與兼代課鐘點費,數十年來均以低於公立學校的「打折」標準核發,有些甚至僅有公立學校的7至8成。專任教師付出同等的授課責任與備課心力,卻慘遭制度性剝削。

為此,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祕書長李雅菁提出呼籲:

(一)修正《教師待遇條例》,明確將專任教師超時授課鐘點費、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納入待遇條例規範範疇,使其具備健全之法律位階。

(二)落實公私立一體化,嚴格限制私立學校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標準,打破私校「打折」漏洞,落實勞動尊嚴。

(三)建構中央統一基準: 針對課輔及課餘鐘點費,由中央制定全國一體的最低保障標。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認為,教育部不能再以「地方自治」或「私校自主」為藉口推諉卸責,因此她全力支持這次修法訴求,主張將專任教師超時授課、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明確納入《教師待遇條例》,打破私校打折漏洞、落實公私立同工同酬,並建構全國一致的鐘點費標準,確保不因地方財政差異,犧牲教師尊嚴與偏鄉學生的受教權益。

2026/06/25 13:4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2678-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