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工程師外遇激戰女子,還拍下性愛片,遭妻子抓包求償;圖非當事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南一名工程師人夫阿宏(化名)背著妻子偷吃,激戰女子娜娜,將兩人全裸性愛影片留存在相機。妻子原本想查看女兒滿月照片卻意外抓包,且阿宏還另涉與其他人妻有親密互動。法院審理後,認阿宏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判須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人妻與阿宏於112年5月登記結婚,婚後育有1女。人妻平日住在屏東娘家,但戶籍遷入男方的住所、並有專屬儲物空間,而阿宏也交付住所鑰匙、磁扣,供妻子自進出,雙方並非分居狀態。114年3月,妻子至阿宏住處時,原本開心地想用相機觀看女兒滿月的萌照,豈料,映入眼簾的竟是阿宏與女子娜娜的性愛肉搏片。
妻子找上小三對質「妳明知道他結婚了,妳在我們婚姻中已經造成侵害配偶權了」,娜娜直喊「是他跟我約的!」、「他還說沒關係、我只知道妳有寶寶」等語。沒想到,阿宏除了偷吃娜娜,同年1月早已勾搭上另名已婚人妻,對方綠帽老公發現後也提告,阿宏被判賠10萬元,如今又被抓包外遇,妻子也憤而向阿宏提告求償100萬元。
面對控訴,阿宏辯稱,雙方在同年1月間協商離婚,已更改家門密碼,原告無法自由進出,當天原告突然帶律師上門談離婚時,並趁機進房間拿走相機記憶卡,指對方違法侵害隱私,更表示性愛片是結婚前拍的,不算侵害配偶權。
法官親自勘驗這段性影像,發現阿宏在113年5月結婚前一週,為了給原告驚喜,請朋友到房間佈置滿滿的愛心、星星及「Happy Birthday」等氣球。而那段啪啪片,牆上也掛著一模一樣的氣球,只是因經過一段時日,部分氣球有些脫落。而違法取證部分,法官認為妨害婚姻本就具有隱密性,原告為保障權益,手段未採取強暴脅迫,符合比例原則,認記憶卡具證據能力。
台南地院審理,阿宏大學畢業,職業為工程師,月薪4萬元,並參酌兩造財產所得明細表,暨考量他違反婚姻忠誠義務,除與娜娜性行為,還與另名人妻有身體緊貼、嘴貼臉頰、勾肩環抱的親密互動,導致妻子承受家庭破裂的精神痛苦等情狀,最終判阿宏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2026/06/25 08: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125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