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勞工小心!勞保局曝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 恐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公布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示意圖/資料照)

勞保局近日公布,截至115年6月22日,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台北市健身教練職業工會及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請所屬會員注意別向該等工會預繳。

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述規定,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台北市健身教練職業工會及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

該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的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

不過勞保局強調,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夠證明其個人應繳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權益。

勞保局呼籲,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也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的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2026/06/25 08: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0019-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