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中配校園外直播引爭議獲不起訴!反告許淑華 檢1理由不起訴處分

劉姓中國籍配偶於2025年間,因在台北市民生國小旁人行道以手機直播,被告發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涉犯妨害秘密等罪。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劉女也對台北市市議員許淑華及助理等人,涉嫌違反個資法。不過北檢偵辦後認為,許淑華等人以公益為考量,同樣給予不起訴處分。

2025年5月15日上午,中國籍配偶劉姓女子被民眾發現在台北市民生國小旁人行道上,開手機直播,質疑是對學童拍攝。台北市市議員許淑華接獲陳情,認為女子手機直播出現「台灣現場直播」等字樣,除針對校園周遭環境,也拍攝到學童臉部,引發家長不安,因此報案並告發。

北檢接獲告發後分案偵辦,但認為劉女僅為隨性拍攝,非針對特定對象,拍攝到的人物也難辨身分,不符個資法、妨害秘密等罪構成要件,給予不起訴處分。劉女則在獲得不起訴後對許淑華及其助理許譽騰提告妨害名譽、違反個資法等罪。

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許淑華身為民意代表,收到民眾陳情,且發現臉書社團言論已有民眾擔憂,將劉女的照片遮蓋臉部容貌後公開表示已協助告發,此部分為基於公益,並非特定損害劉女名譽。

另許譽騰所指劉女涉犯妨害秘密等罪,為因認其直播可能拍攝到未成年幼童,難認有何故意散布不實,也無從僅憑劉女獲不起訴處分即認定許淑華等人犯罪,因此給予許淑華、許譽騰2人不起訴處分。

2026/06/22 11:3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028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