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癌末女病榻託孤卻遭伸黑手 好友夫妻超無良趁彌留狂轉帳

癌末女病榻託孤卻遭伸黑手,好友夫妻超無良趁彌留狂轉帳,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及3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48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罹患子宮頸癌的女子,生前與多年好友情同姊妹,不僅在公證遺囑中分配大筆遺產給對方,更將部分財產留給家人。然而就在女子接受安寧療護、陷入昏迷前後,好友夫妻竟涉嫌利用掌握的提款卡及帳戶資訊,趁機將帳戶內資金大量轉出及提領,甚至拿走手機與筆記型電腦拒絕返還。

判決書指出,罹癌女子小芸生前與好友小湘(均化名)交情深厚,並視其如家人。小芸於2023年訂立公證遺囑,明確載明財產分配方式,包括部分房產、現金與存款由妹妹及小湘共同繼承,並指定妹妹擔任遺囑執行人。

然而,小芸因病情惡化,於同年年底開始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及嗎啡鎮定治療,不久後就不幸病逝。檢警調查發現,在她生命最後幾天裡,小湘與丈夫阿俊(化名)頻繁操作其銀行帳戶,透過網路轉帳及ATM提領方式,陸續將帳戶資金轉往自己及兒子名下帳戶,再提領現金使用。

檢方起訴指出,兩人利用掌握的小芸帳戶資料,在未獲合法授權情況下,多次轉帳、提款,最終共取得148萬元。同時還將小芸的手機與筆記型電腦帶離病房,在家屬與遺囑執行人要求返還時拒不交付,因此另涉侵占罪嫌。

庭審期間,小湘辯稱,小芸曾口頭交代要把部分存款留給她及乾兒子,並希望丈夫協助處理帳戶資金;阿俊也聲稱,小芸生前曾表示要將部分財產留給他們一家,並要求在過世前先行處理資產,因此,兩人並非非法提領。

不過,法院調查後認為,相關說法缺乏客觀證據支持,且兩名被告在警詢、偵查及審判期間說詞多次改變,內容前後不一致。更重要的是,小芸生前相當重視法律程序,不僅數度修改遺囑,還特地透過公證方式確認效力,顯見其對財產安排十分謹慎。

法院指出,小芸即使病重期間仍能自行使用手機轉帳,也持續與親友聯繫,若真有意變更遺囑內容或額外贈與鉅款,理應透過正式程序處理,不可能僅憑口頭交代即將大筆財產轉移。此外,兩名被告於得知病情惡化後,隨即大規模提領與轉匯資金,時間點與行為模式均顯示具有規避遺產程序的意圖。

法官更引用阿俊在法庭上的供述指出,其坦承擔心小芸過世後財產成為遺產,因此選擇在死亡前先將款項領出,足見其明知相關財產應受遺囑及法律規範約束。

法院認定,兩人利用小芸昏迷期間侵奪財產,不僅違背死者生前意願,也嚴重破壞親友間信任關係,犯罪情節重大。除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及3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48萬元。

2026/06/21 08: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10000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