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浪選手取得名古屋亞運入場券,但卻被阻擋於參賽門外,選手家長質疑運動部、國訓中心傷害選手參賽權益。(家長提供)
2026第20屆愛知名古屋亞洲運動會衝浪項目,我國已依亞運衝浪項目技術手冊及亞洲衝浪總會(ASF)參賽資格制度,取得男子2名、女子2名共4席亞運參賽配額,並已透過國內三次選拔完成代表隊選手遴選。然而,相關派隊參賽及報名作業目前仍因國內審查程序尚未明朗,引發選手家長高度不安與不滿。
選手家長表示,孩子們多年來投入訓練,長期自費參與國內外賽事,面對高強度競爭仍持續努力提升成績。如今我國已依國際資格制度取得亞運參賽配額,選手也已依協會公告之選訓制度完成三次選拔,取得代表資格,若最後卻因國內行政審查或培訓標準問題,導致無法完成亞運報名,對選手而言將是極大的傷害與不公平。
家長指出,中華奧會已於115年3月9日函轉2026愛知名古屋亞運會衝浪暫定參賽配額資訊,內容明確載明,依亞運籌備委員會公告資訊及亞洲衝浪總會2024年、2025年亞洲衝浪錦標賽成績,我國目前暫訂取得男子2名及女子2名參賽配額。此一名額係依國際資格制度取得,並非臨時申請、一般邀請或國內單方提出之報名名額。
家長質疑,亞運衝浪項目技術手冊已明定,男子及女子選手員額各24名,各國家奧會參賽上限為男子2名、女子2名,席次係依亞洲衝浪總會賽事成績分配予國家奧會。我國既已取得男子2名、女子2名參賽配額,運動部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即應尊重亞運技術手冊、亞洲衝浪總會資格制度及中華奧會函轉之配額結果,協助完成後續確認及報名程序。
選手家長強調,國內培訓補助、培訓標準及資源配置,固然屬於主管機關及國訓中心可審查之事項;但亞運參賽配額之取得,係屬國際賽會資格制度事項,兩者性質不同,不應混為一談。若以「未達國內培訓標準」或國內審查意見作為不予派隊、不予報名之理由,等同以國內行政審查否定我國已依國際制度取得之亞運參賽權益,將嚴重損害國家參賽權益及選手基本權益。
家長也表示,本次代表隊選手並非臨時指定,而是經過三次國內選拔,依積分及選訓制度產生。選手們在公開制度下競爭取得代表資格,家長也一路配合訓練、比賽、經費負擔及協會選訓安排。如今國際配額已取得,國內選拔也已完成,若仍無法順利報名亞運,將使選手與家長對國內選訓制度及行政程序產生重大疑慮。
家長進一步指出,依技術手冊所載,亞運運動員報名期間為2026年5月至7月,若國家奧會未於確認期限內確認或拒絕分配名額,該席次可能重新分配予排名次佳之其他國家奧會。因此,本案已非單純補助或培訓審查問題,而是我國已取得之亞運參賽席次是否可能因行政延宕而流失的重大權益問題。
選手家長呼籲運動部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應立即回歸2026愛知名古屋亞運衝浪項目技術手冊及亞洲衝浪總會資格制度,尊重我國已取得之國際配額,尊重協會完成三次選拔所產生之代表隊結果,儘速協助完成名額確認、派隊及報名相關作業,讓選手能夠站上亞運舞台,為國家爭取榮耀。
家長強調,選手多年努力不應被行政程序阻斷,已取得的國際參賽機會更不應在國內審查過程中流失。若主管機關或國訓中心仍不同意報名,應公開說明具體法令依據、正式會議紀錄及完整理由,讓選手、家長及社會大眾了解,為何我國已依亞運技術手冊取得參賽配額,卻仍可能無法派隊參賽。試問未來台灣的衝浪選手及協會如何發展競技項目。
2026/06/18 11:3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8002321-26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