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樂迪KTV前董事長顏瓊章,被控於2019年間錢櫃、好樂迪傳出合併利多消息後,涉嫌違法買賣股票,擬制性虧損123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顏瓊章及公司財務、監察人員、錢櫃營運長榮建勳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8日一審宣判,判處顏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需向公庫繳交20萬元。可上訴。
同樣被判刑的還有榮建勳,被判刑10月,緩刑3年,需服義務勞務60小時。另3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月,皆緩刑3年,需服義務勞務40小時至80小時。
錢櫃與好樂迪2019年2月傳出合併消息,但因恐有壟斷市場之虞,遭公平會禁止。檢調追查發現,合併消息傳出,股票出現交易異常狀況,追查後發現,包括顏瓊章及榮建勳,以及財務經理林秀娟、財務專員吳家茹、好樂迪監察人陳美純等5人,於重大訊息發布前,違法買賣股票。
顏瓊章部分,買下錢櫃股票378張,擬制性虧損達1238萬餘元。榮建勳則賣出錢櫃股票,虧損2萬餘元。其餘被告有獲利也有虧損。
2026/06/18 17:4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857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