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藍綠立委分別提出《律師法》修法版本,盼強化律師執業安全保障,若因此致律師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近年發生多起律師遭暴力威脅甚至殉職事件,立法院藍綠立委分別提出《律師法》修法版本,盼強化律師執業安全保障,若因此致律師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今表示,已參酌《醫療法》相關規定,擬具《律師法》修正草案,目前正辦理預告程序中。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賴士葆、羅廷瑋等人及民進黨立委李柏毅分別提出的《律師法》增訂第35條之1條文草案,法務部次長馮成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詢。
翁曉玲等人所提版本明定,對律師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其業務執行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律師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柏毅所提版本則規定,對律師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律師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馮成指出,法務部對律師遭暴力攻擊事件相當重視,現行法律雖已有傷害、恐嚇、強制等罪名規範,但律師依法執行職務,涉及協同落實憲法訴訟權及正當法律程序,也關係司法程序完整與個案正義實現,因此法務部參酌《醫療法》規定,已擬具《律師法》第35條之1修正草案,目前正辦理預告程序。
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預告中的修正草案明定,律師於與司法人員執行職務時,若有人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律師執行業務,將設獨立處罰規定;另針對致死、致重傷等加重結果,也訂定較重處罰,以維護律師執業安全及司法制度運作。
法務部表示,對於立委提案盼保障律師執行職務尊嚴及人身安全,法務部表示贊同,但在強化律師執業保障的同時,也須一併考量與司法制度公平運作之間的關聯性。
2026/06/17 15: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7002415-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