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與小三長期不倫戀長達12年,甚至還在外同居,她發現丈夫手機內LINE對話紀錄竟出現「想做愛」、「那是晚餐後的節目」等露骨對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嘉義一名人妻控訴丈夫與小三長期不倫戀長達12年,甚至還在外同居,她發現丈夫手機內LINE對話紀錄竟出現「想做愛」、「那是晚餐後的節目」等露骨對話,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向丈夫及小三連帶求償100萬元。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丈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小柔(化名)與丈夫阿勇(化名)婚姻關係仍存續中,育有2名子女。她於114年6月間發現丈夫疑似外遇,對象是明知丈夫已婚的小慧(化名),她從同年12月開始蒐證,發現丈夫經常將車停在小慧住處門口過夜,甚至還從丈夫手機內截圖到兩人鹹濕對話。
判決書指出,阿勇與小慧的LINE對話紀錄中,阿勇直接向小慧表示「想做愛」,小慧則回「那是晚餐後的節目好嗎?」,阿勇還說「對,就是晚餐以後你會很忙,所以我要先加」。此外,小慧更在對話中感嘆自己「妾身不明苦熬了10年」、「我做了10年的工具人」,還反問阿勇「你想要離婚嗎?不要哄我」,阿勇則回答「想,我想要自由,不喜歡人家管我」。
不僅如此,小慧甚至曾在訊息中委屈抱怨:「我的生日問你要不要回來過夜,你回答說當然要啊,結果沒有回來……可是你可以在他生日前好久就開始提醒小孩,全家總動員幫他準備禮物,好慎重。」字裡行間充滿與正宮「比起來真的是三」的無奈。
小柔也提供與丈夫的對話錄音,她質問:「你沒有怎樣嗎,你帶著女人在外面,有房子跟女人生活,沒有嗎?」丈夫阿勇先是一聲「啍」,隨後小柔又說「你跟小慧,不是嗎?整個公司都在講」,阿勇竟回「嗯,好,你說有就有,好不好」、「有就有好,有有,好,就這樣」,形同當面承認外遇。
法院勘驗相關照片發現,阿勇的車輛從114年12月至115年5月間,長達數十日停放在小慧位於博東路的住處門口,明顯經常過夜。加上對話紀錄中的親密對話及以「老公」相稱等事證,法院認定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且以夫妻般形式共同生活長達12年。
阿勇與小慧於審理時雖主張,小柔未經同意在房間裝設攝影機、破解手機密碼取得對話紀錄,屬違法取證,侵害隱私權,不得作為證據。
然而,嘉義地院認為,夫妻互負忠誠義務,隱私權在婚姻關係中應有所退讓,且此類案件取證極為困難,原告取得證據具備重要性及必要性,亦未以強暴脅迫方式為之,經權衡後認定符合比例原則,具有證據能力。
法院審酌,小柔在大學畢業後於嘉義後備指揮部任職,月薪約3萬2,000元;丈夫阿勇任職於產物保險公司,月薪約11至12萬元;小慧僅在人壽公司掛名兼職,月薪不到3,000元,還得照顧生病的母親。考量被告侵害配偶權期間長達12年、手段及原告所受痛苦等情狀,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16 05: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600001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