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難民缺乏保障監察院提糾正 民團呼籲政府落實不遣返原則

監委紀惠容(右起)、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賴彥蓉、立委林月琴等人16日舉行「罔顧尋求庇護人權利,監察院糾正內政部違失」世界難民日記者會。(姚志平攝)

監察院日前發布調查報告與提出糾正,直指內政部長期未建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庇護制度與審查程序,導致尋求庇護者在台缺乏合法身分、基本生活保障及有效救濟機制,民團16日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回應監察院糾正意見,要求政府落實不遣返原則,建立尋求庇護者之居留制度與暫時身分保障,並停止將尋求庇護人收容於外國人收容所。

監察院監察委員高涌誠與紀惠容表示,我國現行制度仍以個案裁量方式處理臨外證及庇護申請,審查程序、法律地位、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濟途徑欠缺一致性,與國際標準存在落差,主管機關應儘速完成《難民法》立法,明確規範庇護及臨外證制度,以落實人權保障。

監委紀惠容、高涌誠強調,依112年5月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院會通過協商新增附帶決議,明確要求內政部會同相關主管機關,研商協助尋求庇護個案之基本生活照顧,移民署亦曾表示相關申請案經核准可享有工作、納保及就學等權益,已使申請人形成政策期待,但實務上卻延宕逾2年半未作准駁決定,截至115年1月通知的12件申請案中仍無人獲核發臨外證。

監委認為,現行制度欠缺明確規範與一致判準,審查結果多數未予認可,實際制度運作與人權保障期待仍存落差,亟需檢討修正。

綠委林月琴表示內政部「臨時外僑登記證」已受理逾60件申請,至今核發仍是零,審查時程漫長,還有標準不透明等爭議,形同「有制度,無出口」,許多因戰亂或政治迫害來台尋求庇護者,長期沒有穩定身分,也無法合法工作,為維持生計外出工作,反而可能因違反《就業服務法》遭拘留或強制遣返。

林月琴指出,台灣已將兩公約內國法化,政府有責任保障來台尋求庇護者的基本生存與工作權,將持續要求移民署公布審查標準與期限、勞動部提出一致工作權指引,督促行政院跨部會建立完整的人道居留與庇護制度,不能讓人權只停在口號。

綠委王正旭表示,監察院的糾正報告凸顯出保障尋求庇護者基本生存權的迫切性。委員回顧,去年10月其辦公室主持協調會,積極推動勞動部與移民署體恤特殊個案處境,研議依《行政罰法》免罰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求。未來將持續扮演溝通橋樑,促請行政院統籌跨部會合作,並在立法院攜手各界積極推動《難民法》立法,讓台灣的庇護制度更臻溫暖與完善。

2026/06/16 14:1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6002577-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