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英國倫敦皇家法院的抗議場景。示威者反對政府將巴勒斯坦行動組織列為恐怖組織的決定,警方則將他們抬走。(圖/路透社)
英國上訴法院15日推翻先前判決,裁定政府將親巴勒斯坦運動組織「巴勒斯坦行動」(Palestine Action)列為恐怖組織的決定沒有法律問題,也就是說,英國政府可以繼續以反恐法規禁止該組織的相關活動。
路透社報導,「巴勒斯坦行動」成立於2020年,雖然名義上是同情巴勒斯坦的民間組織,但是近年來,他們頻繁針對與以色列有關的軍工企業發動直接行動,尤其將目標鎖定以色列國防承包商埃爾比特系統( Elbit Systems) 在英國的設施,包括闖入廠區、封鎖出入口及破壞設備等。因此,英國政府於2025年依《反恐法》,將其列為非法組織。
今年2月,倫敦高等法院認為,政府的禁令過度干預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因此裁定將「巴勒斯坦行動」列為非法組織的決定違法。不過英國政府隨即提出上訴,在上訴法院審理期間,相關禁令仍持續生效。
英格蘭與威爾斯首席大法官卡爾(Sue Carr)表示,「巴勒斯坦行動」並非單純從事非暴力直接行動的組織,其公開宣揚及支持的部分行為已涉及非法暴力,因此政府採取取締措施具有合理性與相稱性。
代表英國內政大臣馬哈穆得(Shabana Mahmood)的律師則主張,高等法院先前認定禁令嚴重損害言論自由的結論「言過其實且有誤」。
不過,「巴勒斯坦行動」共同創辦人阿摩里(Huda Ammori)批評,禁令對支持巴勒斯坦事業的民眾施加了嚴重限制,侵害言論與集會自由,並表示將繼續尋求進一步法律救濟。
2026/06/15 20:2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3502-26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