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表示,皇將科技公司因於115年6月12日召開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未能具體說明其於115年召開之股東常會代理主席之適格性,以及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證,前開情事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自115年6月16日起,將其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
2026/06/15 07: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5000891-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