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追查發現,業者未具產品代理商資格,私自製造大批來源不明果酸類化粧品,現場並有化學原料、空瓶、標籤噴印機及封膜設備等器材,疑似自行調製產品並分裝、貼標後再販售至多處醫療院所。 (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衛生局追查發現,業者未具產品代理商資格,私自製造大批來源不明果酸類化粧品,現場並有化學原料、空瓶、標籤噴印機及封膜設備等器材,疑似自行調製產品並分裝、貼標後再販售至多處醫療院所。 (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一位年輕女子於今年4月到某家皮膚科診所進行果酸換膚療程,美容師疑誤將40%濃度果酸拿成70%,造成臉部大面積紅腫疼痛,高雄市衛生局稽查發現過期的果酸產品,追查來源為高雄一家代理美商保養品的經銷商,涉嫌將庫存原料重新包裝、打印製造日期,銷往醫美與醫療院所,不法所得約2600多萬元。高雄地檢署傳喚嚴姓負責人等5人到案,聲押後法院裁定嚴女以80萬元交保。
全案起因為高雄一名女子控訴某皮膚科診所以果酸換膚,因操作疏失害她的臉嚴重灼傷紅腫,衛生局調查產品來源發現,該化粧品業者未具產品代理商資格,私自製造大批來源不明果酸類化粧品,現場並有化學原料、空瓶、標籤噴印機及封膜設備等器材,疑似自行調製產品並分裝、貼標,再販售至多處醫療院所。
高雄地檢署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會同高雄市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6月10日由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工廠、公司及主嫌住處等地共3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該經銷商嚴姓女負責人等5人到案。
檢方調查,嚴姓女子為該經銷商負責人,其子女則分別擔任主任、副理及業務,該公司從民國87年起代理某美商保養品,直到96年後即未再向該美商進口該保養品產品原料,且現有庫存及原料均已過期甚久,他們竟涉嫌將該庫存及原料重新裝瓶,並重新打印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後貼標後,銷售予多間醫院、診所。
另外,嚴等人在未經授權之情形下,自行委託不詳的台灣工廠或義大利工廠製造相同產品,再於外包裝以英文說明標示佯裝為原廠進口的產品,並透過該公司業務向消費者推廣,初估銷售過期商品及未經授權商品不法獲利高達2600餘萬元,全案將由檢察官指揮持續追查,徹底查明事實真相。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嚴女涉犯加重詐欺取財、妨害農工商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於1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嚴女以80萬元交保其餘2人則分別經檢察官諭知3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
衛生局表示,針對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行為,已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對業者裁處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已通知各地衛生機關及公會協助辦理。
2026/06/12 11: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203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