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本報資料照片)
振興醫院前工會理事長、心臟科名醫林昌琦,先前向媒體爆料該院曾姓美女醫師與高層勾結、灌水業績,不法獲取逾2200萬元巨額分潤。曾女憤而向林男提告求償共500萬元。法院日前審結,認定林昌琦在多方反覆澄清下仍發表不實言論,一審判決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判決指出,曾姓美女醫師於109年4月起擔任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心臟科名醫林昌琦於112年5月下旬起任職工會理事長,曾女控訴,林於113年7月間,明知她擔任主任期間的開單業績,是主管主責健檢行政開單作業所致,該業績不會有提成分潤,竟利用投書周刊媒體及接受採訪,發表不實言論指她與醫院高層勾結,包含「分潤2千2百多萬」、「業績灌到身上」、「是不是他們兩個(指曾女與院方高層)很要好?」等語。
曾女表示,此事害她慘遭網友肉搜並人身攻擊,引發憂鬱及失眠,因而向林昌琦求償精神慰撫金400萬及個資損害100萬元。
林男對此辯稱,當時發現醫院營運問題,以工會名義函詢未獲正面回應,遂以密件向主管機關檢舉,隨後遭院方記大過、不予續聘。他認為,院方介入工會活動,且不願交代健康管理中心業績與分潤關係,才於同年7月間以工會理事長身分將勞資爭議資訊提供給媒體,其言論是針對醫院行政管理提出質疑、爭取權益,並非針對曾女,且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無不法。
不過,法官調查發現,早在林男發表言論前,曾女就曾在醫師LINE群組澄清,且醫院在發給衛福部、北市勞動局、衛生局的公文及答辯狀中,均一再強調「健檢開單醫師,歷來僅係行政流程,任何醫師均不會從中獲取業績獎金」。該醫院院長也曾發全體員工信重申,連同在健檢中心任職的彭姓女醫師也曾當面告訴林男「健檢開單掛名沒有提成」。
法官審理,林昌琦發表言論前,經由當事人、院方、院長及同僚反覆澄清,理應知悉曾女名下的開單業績與個人薪資分潤無關,卻仍對媒體發表不實指控,使閱聽大眾認曾女與高層勾結,確實侵害曾女名譽,且情節重大。
士林地院審酌,針對曾女主張個資法受侵害求償100萬元,認林昌琦所指述的不實分潤金額既非事實,自然不屬於曾女的個人薪資資料,無不法利用個資情事,此部分予以駁回。考量兩造均為博士、專科醫師的身分地位與財產所得,最終判林昌琦應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可上訴。
2026/06/12 08:1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118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