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益霆(本報資料照片)
三立電視台前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遭女藝人指控在兩人交往期間,違反意願下藥性侵及偷拍。台北地檢署依據2人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台北市消防局函復資料,證明龔男曾對事向女藝人道歉,且女藝人因此事送醫,認定龔性侵事證明確,12日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龔男。
北檢表示,本案是告訴人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告訴,經士林地檢署移送轉北檢,由婦幼專組檢察官劉宇倢指揮北市婦幼警察隊偵辦。
本案經承辦檢察官於偵查中訊問告訴人及3位證人,並依據案關人間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函復資料等證據,認龔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依法提起公訴。
電視劇女星去年8月在網路發文,指稱有女性臨時演員遭龔男下藥侵犯,因女星頻繁在網路社群發文,事件引發關注,直到9月,龔益霆發文指出,他與女星去年10月交往,今年8月31日分手。女星從吹哨者變成被害人,她自己也坦承並擔憂遭龔益霆報復。
女星8月11日在律師陪同下赴士林地檢署完成筆錄,對龔男提出刑事告訴,士檢將龔男列為妨害性自主罪被告偵辦,但因為初步調查,龔涉嫌性侵犯罪的地點在北檢轄區,12日將案件移轉北檢偵辦。
北檢在收案後,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去年9月15日指揮警方前往龔的父親住處以及龔的住所,查扣龔的筆電和手機等儲存裝置;龔益霆看到警方找上門時,神色顯得十分平靜,似乎早有預料,他也乖乖配合前往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接受警詢,之後警方將他移送北檢複訊。
據了解,龔男接受訊問表示,曾與女星交往,後來結束戀情,他主張性侵的指控是片面不實,否認犯罪。檢方訊後諭知龔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且不能接觸、恐嚇被害者。
女星事發後曾在社群發文說,壓力大到睡不著,因為對方知道她住處,她怕到連外送都不敢點。她受訪說,自己不喜歡親密行為,但多次遭對方違反意願侵犯,且對方還數度暴力相向,現在最擔心受害的影片被外流。
龔的父親則在輿論延燒後,向電視台請辭獲准,並表示兒子也會面對司法,交由司法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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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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