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女兒目睹驚人一幕!妻與女婿爆不倫 夫苦尋無果解脫32年婚

女兒目睹驚人一幕!妻與女婿爆不倫,悲情夫苦尋無果,最終選擇解脫32年婚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誠與妻子小蓉(均化名)結婚,原本看似平穩的婚姻,卻因一場家庭風暴徹底破裂。阿誠控訴,妻子不僅與女婿出現不當往來,甚至遭女兒當場撞見可疑互動,事後竟於2023年離家出走,從此音訊全無,苦尋無果後,憤而提起離婚訴訟。

判決指出,阿誠與秀蓉於1994年結婚,阿誠主張,妻子與女婿之間出現不名譽行為,甚至被女兒當場目睹,導致家庭關係嚴重失和。小蓉自2023年離開住處後便不再返家,雙方完全失去聯繫。他曾四處打聽下落,卻始終無法找到對方,最終只得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主張妻子已惡意遺棄家庭,婚姻關係名存實亡。

此外,證人出庭作證表示,自己與阿誠相識多年,過去曾多次到阿誠家中作客,早年確實見過小蓉同住,但近年來已未再看見她出現在家中。阿誠曾向他透露有意離婚,而妻子小蓉確實已搬離住處許久。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兩人自2023年起分居至今已超過兩年,時間並非短暫。小蓉在此期間未與丈夫共同生活,也未曾出面說明離家原因,更未對訴訟提出任何抗辯,足認其長期未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法官指出,依民法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若一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共同生活,且具有持續離家、不願返家的主觀意圖,即可能構成「惡意遺棄」。本案中,秀蓉長期離家失聯,已符合相關法律要件。

法院認定,兩人婚姻關係實質上已無法維持,阿誠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請求離婚有充分理由,因此判決准予離婚。至於阿誠另外主張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請求離婚部分,由於惡意遺棄事由已成立,法院未再另行審酌。

2026/06/12 07: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095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