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准押了!撞斷埔鹽分駐所長雙腿「無保請回」 毒駕男裁定羈押

彰化縣在本月4日發生毒駕施姓男子駕車撞傷兩警,彰化地方法院12日早上重開羈押庭裁定准予預防性羈押。(資料照)

彰化縣在本月4日發生毒駕施姓男子駕車撞傷兩警,彰化地方法院12日早上重開羈押庭裁定准予預防性羈押。(葉靜美攝)

彰化埔鹽鄉埔鹽分駐所長日前遭吸毒施姓毒駕衝撞造成雙腿骨折,施嫌遭彰檢聲押後竟遭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全國譁然,經檢方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1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重審,彰化地院今(12)日上午10時重新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施男羈押。

本案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後,高分院審理後指出,被告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後駕車,並造成執行勤務員警受傷。依卷內資料顯示,其持有毒品經快篩呈現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且在駕車移動過程中,車輪確實碾壓員警右腳,相關事證已有卷證可資佐證。

高分院進一步表示,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原審認為卷內證據尚不足以認定有羈押原因,而駁回檢方羈押聲請,但綜合卷內事證及被告情況,是否確無羈押原因,仍有進一步研求必要,原裁定有再斟酌空間,撤銷彰化地院原先駁回羈押的裁定,彰化地院今(12)日上午10時重新召開羈押庭,法官於10時40分裁定施男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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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1: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199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