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人妻偷吃「互稱老公老婆」 尪收裸身相擁照氣炸求償

新竹一名人夫,某日滑臉書時,竟收到陌生訊息傳來數張親密照,仔細一看,照片中的女主角竟是自己老婆,與一名男子不但裸身擁抱、相互依偎,對話紀錄中更「老公」、「老婆」親密互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夫,某日滑臉書時,竟收到陌生訊息傳來數張親密照,仔細一看,照片中的女主角竟是自己老婆,與一名男子不但裸身擁抱、相互依偎,對話紀錄中更「老公」、「老婆」親密互稱,讓他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決這對「鴛鴦」須連帶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強(化名)與妻子阿嬌(化名)於111年6月8日結婚,婚姻關係至今仍存續中。沒想到,114年8月4日下午5時許,阿強在社群軟體Facebook上,突然收到一名陌生人傳送多張照片。他點開一看當場傻眼,照片中竟是妻子與一名男子阿勇(化名)互動親密,兩人不但裸身相擁、相互依偎,對話紀錄中還以「老公老婆」互稱,種種曖昧證據讓阿強徹底心碎,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

法庭上,被告阿勇與阿嬌對於有交往且互稱老公老婆一事均不爭執,也坦承照片中就是兩人本人,但仍以「原告請求的慰撫金太高」為由抗辯,請求法院駁回原告其餘之訴。

法官審酌,阿強與阿嬌婚姻關係尚在存續中,被告二人卻有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圍的親密行為,且互稱老公老婆,顯然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幸福的程度,屬於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此外,雙方對於相關照片及對話紀錄截圖均不爭執,認定阿強主張屬實。

法院經綜合考量兩造年齡、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以及被告侵權行為情節、原告所受精神痛苦等一切情狀,並參考雙方財產、所得資料後,認為阿強請求6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尚屬過高,應以15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2026/06/12 05:2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12000022-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