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施姓男子本月4日遭警方查緝毒品人口時,開車倒退衝撞,導致溪湖警分局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右腿臏骨粉碎性骨折,唾液快篩更驗出依托咪酯類反應,然而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裁定請回,讓輾斷所長右腿的毒駕男大搖大擺離開法院,引發外界譁然;檢方提抗告後,台中高分院10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也證實最新進度:將訂明(12日)上午10時重新召開羈押庭。
台中高分院認為,施男坦承施用毒品後駕車,快篩呈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雙陽性,且倒車過程中車輪直接輾過警方右腳,造成臏骨粉碎性骨折,施男過去還有遭通緝紀錄。
二審直指,彰院一審以「難以認定被告有羈押原因」為由放人,仍有再研求的餘地,裁定顯有可議,故撤銷發回重裁。對此案進度,彰化地院證實,本案發回本院,承審法官之羈押審查庭期定於6/12(五)上午10時進行,處理結果,會由承審法官綜合全部證據(包括聲請羈押後迄明日開庭期間內所提出之證據),依法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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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2026/06/1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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