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環團指沿近海未成熟小魚過度捕撈 漁業署:已訂定6大管理

漁業署表示,目前已針對沿近海漁獲大宗的主要漁獲物種,包含鯖鰺、魩鱙、蟳蟹、鎖管、鬼頭刀等物種進行長期資源調查評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綠色和平今公布歷時3年的台灣沿近海魚類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每年未達50%性成熟體長的小魚被捕獲比率逐年增長,呼籲漁業署、地方政府提升執法量能,並畫設海洋庇護區。漁業署回應,已從減少作業漁船數量、漁具漁法管理、棲地環境維護等6大面向,訂定與執行管理措施,尊重綠色和平組織的倡議與調查。

漁業署表示,漁獲群體中魚體變小,在科學上有漁獲選擇性與不同成長階段加入台灣周邊漁場,以及生物學性成熟體長下降的情形,必須透過群體結構的長期追蹤確認,農業部目前已針對蟳蟹、鬼頭刀等漁獲物種,依據科學研究結果,訂定體長捕撈管理規定,地方政府亦針對管轄海域內重要物種,制定禁漁區、禁漁期、體長限制等捕撈管理規定。

有關綠色和平組織之調查部分,漁業署表示,尊重綠色和平組織的倡議與調查,漁業資源評估需要更長期、全面性且連續的資源動態資料,海洋漁業資源變動,需透過長期資源調查結合環境因素評估,為使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漁業署已從「減少作業漁船數量」、「漁具漁法管理」、「沿近海經濟物種管理」、「棲地環境維護」、「資源復育」及「海域執法」等6大面向,訂定與執行管理措施,並與相關部會建立合作機制,近5年沿近海漁獲量維持約17萬公噸,呈持平、穩定生產。

此外,漁業署目前已針對沿近海漁獲大宗的主要漁獲物種,包含鯖鰺、魩鱙、蟳蟹、鎖管、鬼頭刀等物種進行長期資源調查評估,也已與水產試驗所及國家海洋研究院建立跨部會合作,共同研提中長期計畫爭取經費進行漁業資源評估。

另有關拖網漁業管理及處分部分,漁業署表示,農業部自1977年起禁止距岸3浬內(含離島)作業,總噸位50以上禁止於12浬內作業,海巡署查獲違規案件函送農業部研處,違規案件由農業部依權責確認違規事證,以及依當事人實際作業情形審慎研處,近3年總計處分64件違規案件。

2026/06/10 15:3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55802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