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子阿國(化名)30年前收養男童大壯(化名),未料,長大之後,沒感謝養育之恩,不僅工作不穩定,還經常回家討錢,討不到就會惡言相向,甚至拳打腳踢,2年前出國後失聯。對此,養父已高齡73歲、獨居無奈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
民事裁定指出,男子阿國(化名)1997年收養男童大壯(化名)將近30年,未料,養子成年後沒有穩定工作,經常向養父要錢,還會惡言相向,近5年來行蹤不明,要錢才會回家,要不到甚至會拳打腳踢。
大壯2024年10月2日出國不知去向,跟養父長期沒聯絡,如今阿國已高齡73歲,且喪偶、貧病交加,如不終止收養,將影響申請老人、低收入戶補助,因此,無奈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審理期間,養子大壯都未出庭,依據戶籍謄本為證,當地里長也出庭作證,阿國是需要被關懷的獨居老人,曾看過養子但好像被送到國外,比較沒跟人互動,
里長曾聽鄰居講,養子離家前,並沒有很關心養父,工作常常不會很久,沒有錢會跟阿國要錢,還會對他拳打腳踢;且養父目前獨居,住在破舊的平房,環境很差。
因大壯未到庭或具狀,因此,堪認阿國主張為真實;認為雙方已無親子一般互動往來及精神扶持,親子關係已有名無實,違背收養親子關係,因此,聲請終止收養關係有理由,應予准許,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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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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