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促進民眾參與!經部公告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 獎勵金上限500萬元

為加速小水力發電在全國的推廣與落地,為我國綠能發展注入新動能,經濟部已公告實施「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透過示範獎勵機制,引導小水力發電結合公民參與、友善環境及複合利用設計,獎勵金額以500萬元為上限,協助在地打造可持續、制度化的推動架構。

經濟部表示,因應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挑戰,為強化國內再生能源布局、提升能源自主性,並推動多元綠能與地方永續發展,經濟部能源署整合政策與技術資源,啟動「小水力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積極推動小水力發電開發。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分別以「既有案場精進」及「新設案場完善」為推動方向,透過示範獎勵機制,引導小水力發電融入社區環境與地方發展脈絡。在開發策略上鼓勵結合既有水利設施進行開發,以降低環境影響,兼顧環境友善與實務推動效益,同時累積制度運作與執行經驗,逐步建立具參考性與推廣潛力的開發模式。

同時在評選機制上,以「示範導向、制度引導」為核心,獎勵評分標準明確納入公民參與、友善環境及複合利用等要點,鼓勵申請者強化地方溝通、降低環境影響,並提升水利、能源與公共設施的多元利用,提升案場整體效益與社會接受度。

經濟部能源署進一步說明,雙軌示範獎勵機制將逐步建立一致化的審查原則與執行標準,作為後續政策精進與擴大推動的基礎,穩健我國小水力發電應用,促進再生能源多元發展,朝淨零排放目標邁進,為國家能源轉型注入新動能。

經濟部強調,期盼透過「小水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公告,進一步提升示範案場的多元效能與可行性,並廣邀各界共同參與,一同攜手推動我國能源轉型,開創綠能發展的新里程碑。

2026/06/08 11:2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55247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