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男涉毒駕撞警無保請回 彰化市長將向監察院陳情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陳姓所長與趙姓警員,4日前往埔鹽鄉查訪毒品人口施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的施男,發現後方有警車,隨即駕車逃逸,明顯拒絕接受查訪。

施姓男子進入死巷後,陳姓所長敲窗喝令開門,施男竟瞬間後退、前行,並加速逃逸;所長被車身擦撞倒地,再遭車輛輾過雙腳而導致骨折。之後所長對空鳴槍示警停車,施男仍開車逃逸;趙姓警員持警棍擊破車窗,將其壓制逮捕,過程中造成趙姓警員手部受傷。

檢方表示,施男經唾液快篩試劑測得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全案依妨害公務、毒駕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解送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後,認施男罪嫌重大,除有毒品前科並有肇事逃逸、傷害等,這次又拒檢駕車逃逸,致員警受傷,無視法律,又為毒品人口,初驗已呈施用依托咪酯陽性反應,毒駕可能甚高;如未予羈押,恐有危害大眾安全疑慮,因此向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彰化地院以檢察官所提證據,尚無法釋明被告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將提出抗告。

彰檢說,毒駕問題嚴重,近日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經法院核准已逾10件,對漠視證據、違反經驗法則及社會通念,明顯輕忽大眾生命安全及執法人員安危裁定,地檢署必提出抗告,表達嚴正立場,守住政府保護民眾安全最後防線。

此外,彰化市長林世賢今天表示,員警執法遭受嚴重傷害,民眾關心司法裁定是否充分考量警察執勤安全及社會治安維護,邀民眾今天下午5時在彰化市陽明公園共同發聲;他明天將赴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檢舉,請求依法調查相關裁定程序,檢視是否有違失。

2026/06/07 20:1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5168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