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1名年輕男子透露慘痛經歷,表示和女友一起偷渡到日本非法打工,希望存錢返回泰國結婚,未料母親花光積蓄兼欠巨債,女友怒提分手。圖/AI生成
許多人都想努力賺錢規劃將來,但美夢隨時變成噩耗。泰國1名年輕男子在Facebook群組透露慘痛經歷,表示於2010年和女友一起偷渡到日本非法打工,希望存錢返回泰國結婚,原PO的叔叔當時已在日本從事漁業工作,泰男便跟隨男親友一起打工,負責搬運重物。由於人在海外,所以泰男獲老闆答應將月薪匯入母親帳戶託管,十多年來總數約788萬泰銖(約新台幣716萬元)。
泰男身體走下坡 計劃返國與女友結婚
到了2018年,男親友因背痛而返回泰國,剩下原PO和女友留在日本,而近年原PO身體同樣走下坡,出現背部和膝蓋疼痛,而他與女友前交往逾16年,均是快到35歲,如果連同女友收入,2人積蓄合共超過1,500萬泰銖(約新台幣1366萬元),婚後即使將這筆錢存入定期存款或進行投資,賺取的利息都足夠生活,於是決定返國結婚。
驚悉母親花光積蓄兼欠巨債 女友怒提分手
原PO最近向母親表示即將返鄉結婚,但母親總是含糊其辭,甚至找藉口掛斷電話,令他隱約察覺事有蹊蹺。當他回到泰國後,發現母親銀行帳戶空空如也,原來錢全被花光,甚至另欠巨債。女友得知消息後提出分手,原PO當時開車將前女友送回家,並向女方母親道歉,繼而獨自踏上歸途,一邊駕駛,一邊狂哭。
兒子離家拒還錢 母親以死相逼
過了兩、三天後,債主上門討債,原PO還清部份債務,隨後接到抵押貸款投資事宜,他才得知母親連住所都抵押了。原PO根本無錢還清欠款,結果與母親爆發口角,即使母親以死相逼,原PO仍無意繼續還債,心灰意冷下打包衣物搬離,投奔到曾在日本打工的男親友住所。往後1個月後,母親屢次「一哭二鬧三上吊」,要求兒子打工還債,但不獲理會。
泰男理解前女友決定
原PO沒有怨恨女友堅決分手,稱理解對方決定,只能慨嘆自己非常倒霉,而相關貼文已被刪除。
挪用他人財產 最高判囚3年
在法律層面方面,即使原PO將積蓄交由母親託管,仍然屬於原PO財產,母親無權使用。在泰國,根據《刑法》第352條,任何人佔有屬於他人的財產或共同持有的財產時,行為屬於挪用,可被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罰款6,000泰銖(約新台幣5482元),或兩者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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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2026/06/07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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