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搭便車出事!酒吧妹遭載荒涼地 惡男「秒脫褲露鳥」強逼1萬元啪啪

酒吧妹搭便車出事,遭載至荒涼工地,惡男秒脫褲露鳥強逼1萬元啪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鈞(化名)為搭訕深夜剛下班的酒吧女子小薰(化名),假冒熟客稱可以免費載她回家,未料等人上車後車輛開始往人煙稀少的工地開去,為後下車拉開副駕駛座車門,當場拉下褲子對著小薰露出生殖器,並想強逼發生性行為,所幸恰巧有路人經過,他才心虛罷手。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阿鈞有期徒刑2年6月。

判決書指出,小薰2024年7月深夜下班,在路邊欲叫車返家時,突見阿鈞駕車停靠到面前,因對方叫出其任職的店名及酒吧店長名字,她誤以為是店裡熟客,不疑有他地搭上阿鈞的車子。

阿鈞行駛途中不斷閒聊分散小薰的注意力,並悄悄開至新北市三重區某處荒涼的工地,小薰見窗外一片漆黑,周圍沒有任何商家,心裡頓感不妙,但也找不到機會逃離。當車輛停靠在路邊暗處時,阿鈞突然下車猛然拉開小薰所在的副駕駛座車門,並在車外以極快的速度脫下自己的外褲與內褲,邊露生殖器邊表示要用一萬元為代價跟小鈞發生性行為,小薰崩潰地推辭說「我想回家、不要!」阿鈞見她極力抗拒,加上路邊又疑似有人影經過,他擔心事跡敗露才罷手離去。

由於小薰平時下班只要搭車15分鐘就會回家,室友見她遲遲未歸心生警覺,用家中的平板電腦翻看其手機定位,驚覺小薰在荒郊野外,遂立刻致電關心。小薰當時偷偷接通電話,室友從另一端聽到阿鈞的強逼性交易的過程後,果斷錄音存證,隨後再趕到現場救人。

法院檢視相關證據,認定阿鈞為逞一己私慾,利用幽閉車輛空間與環境弱勢壓抑女性性自主意志,犯後態度極其惡劣、毫無悔意,最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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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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