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熟女戀上暖男3年 檢察官一句話揭驚人真相!假單身真已婚

熟女戀上暖男3年,檢察官一句話揭驚人真相!假單身真已婚,憤而提告求償百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女子透過網路認識男子後,兩人開始交往,期間不僅感情穩定,還多次發生親密關係。不料,女子直到另案偵查庭上,才從檢察官口中驚覺對方竟是已婚人夫,當場震驚到連問數次「他有老婆?」事後憤而提告求償百萬元。

判決指出,女子小雨於2021年透過網路認識男子阿凱(均化名),雙方長期透過通訊軟體及電話聯繫,隔年首次見面後正式交往。由於小雨曾有感情創傷,因此,對伴侶是否已婚格外在意,交往期間曾多次詢問阿凱婚姻狀態。

不過,阿凱始終否認已婚,還曾傳送一張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照片,並附上「夫人早」、「身分證給你看」等訊息,藉此讓女方放下戒心。小雨因此深信對方是單身,進而與其發展戀愛關係並發生多次性行為。

直到2025年,兩人因另一起傷害案件進入檢方偵查程序時,檢察官一句「告訴人是有老婆的人」,才讓小雨當場愣住,甚至情緒激動反問「他有老婆?」、「老婆?」難以置信。法院勘驗偵查庭錄音後,認定女方確實直到當時才首次得知男方已婚。

法院調查發現,阿凱其實早在2017年便已結婚,婚姻關係至今仍存在,卻在交往期間始終隱瞞真相,甚至刻意提供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照片誤導女方。法官認為,性行為對象是否已婚,涉及當事人是否願意發生性關係的重要決定,屬於性自主權核心範圍。

法官指出,若一方以欺騙方式取得對方同意,即使對方表面上是自願發生性行為,該同意仍具有重大瑕疵,無法阻卻違法性。法官強調,阿凱明知自己已婚,卻故意隱匿婚姻狀態與原告交往多年,其手段已違背善良風俗,構成對貞操權的侵害。

對於男方辯稱女方曾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甚至包括已婚人士,因此不能主張貞操權受侵害,法院則不予採信。法官認為,小雨是否曾與其他人交往,與本案遭欺瞞而同意性交並無直接關聯,也不構成權利濫用。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法官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交往期間及女方精神痛苦程度後,認為原本請求的100萬元過高,最終判決男方阿凱須賠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2026/06/05 14: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0500122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