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在學青年阿宏(化名),2025年5月間與女性友人小美(化名)及多名友人前往高市某店家飲酒聚會,席間小美因飲酒過快,突然出現心悸、過度換氣等不適症狀,阿宏見狀隨即貼心陪同前往大同醫院掛急診。未料,這場貼心的舉動在返家後竟徹底變調。
判決指出,小美在醫院服用醫生開立的抗組織胺及降低心悸藥物後,由阿宏先陪同返回酒店,並於同日上午6點多,由阿宏騎乘機車載回她位於高雄的住處休息,同日中午12點多,阿宏眼見小美因藥物作用陷入熟睡、無力抗拒,竟難耐私慾,強行對小美施以性侵得逞。小美驚醒後驚覺受辱,隨即向警方報案。
法官審理時,阿宏對犯行坦承不諱,案發現場亦有雙方IG對話紀錄截圖、驗傷診斷書及相關鑑定書佐證,法官審酌阿宏身為成年人,卻為滿足私慾利用被害人服藥、酒醉之際乘機性交,漠視他人身體自主權,但有鑑於阿宏過去並無前科,目前仍是在學學生,犯後不僅坦承犯行、深具悔意,更展現誠意與小美以15萬元達成調解,且已全數匯款履行完畢、取得被害人諒解。
高雄地院審結,認其經此偵審程序當知警惕,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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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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